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怎么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孳息、自然增值等等,婚姻法本身明确了生产、经营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则明确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个人财产属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协作劳动、努力或管理等并无关联。【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怎样界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婚后的财产,究竟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其实在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相应的规定。就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期间的收益来看,也明确了只有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才能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有此期间,若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其他收益,如投资公司或企业的收益、个人房屋出租之后的收益等等,均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继子女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继子女如何形成抚养义务?通常情况下抚养关系的形成都是基于血缘关系,但是一旦原生父母离婚之后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就涉及到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问题。在达到规定的条件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也是可以存在抚养义务的。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一、如何形成抚养义务? 抚养教育...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
      一、怎么规定婚姻法中的小孩抚养费吗?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需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以及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


·一、起诉重婚罪?
      一、起诉重婚罪有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非婚生子女争夺抚养权的内容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民事案件都是有原告和被告当天进行辩论、对质的,这样才有利于法官查清案件真相,从而对案件作出合理的判决。但如果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必然也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那到底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夫妻离婚后怎样分财产?
      夫妻离婚后怎样分财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骗婚并不属于是无效婚姻,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


·离婚后孩子是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现今,我国的户口体系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农村户口,一种是居民户口。这两种户口各有其好处也各有其坏处。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是户籍所在地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居民户口则不一定。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一起探讨的是离婚后孩子是农村户口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定义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但此时的子女一般是指未成年子女,毕竟此时子女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但在夫妻离婚的之后,可能会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起诉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山东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2018年1月22日修订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