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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婚姻编》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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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新《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民法典婚姻编》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民法典婚姻编》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类房产是父母赠与的,不属于婚姻当事人的共同财产,分割这类相关的赠与房产。如有贷款的,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偿还这类罚款,按照房价进行折算这类房屋价值,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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