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现在不需要由双方共同对于所形成的债务来进行偿还,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的男女二人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要点:(1)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2)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3)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且其主动公开其夫妻关系;(4)男女双方在同居时已经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二、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认定经历了许多变革。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做了很大的修正,明确了男女双方同居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之前,告知当事人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不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婚姻关系就是无效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发生在1994年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关系中,才会出现债务纠纷问题,1994年以后,双方没有补办登记,是不能认定为婚姻的。当事人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当然也不必承担共同的债务。法律的日益完善,是适应社会的新形势,所以合法、不违背法律规定,是认定事实婚姻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讲,事实婚姻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同居的双方男女同居时是符合结婚条件的,比如当时都是单身,不是直系亲缘关系等等,这点和现行的结婚规定是要一致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是夫妻关系相称,这时没有登记结婚,该夫妻同居行为发生在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前。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后,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一旦构成事实婚姻,则夫妻双方就要承担婚姻中的共同债务。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事实婚姻做出合理的认定,指的是我们国家1994年2月1日颁布相关的条例之前,在现在这个阶段的话是不能够承认事实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的,所以他在这个过程当中所形成的债务关系也不能够由双方平均承担。
  
  
  


·夫妻离婚共担债务怎么分担(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
      夫妻离婚共担债务怎么分担(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二)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届满债务还有效吗?
      部分履行诉讼时效届满债务还有效吗?这种情况下,债务是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应认定为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因此中断。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


·合同法51条第1款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51条第1款的内容是什么?《合同法》51条的规定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该条款对面合同履行中私自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进行了规定,避免了合同中的相关矛盾和纠纷。二、《合同法》的其它规定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


·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的人在借贷之后,会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还款,但是也不排除民事主体由于没有能力等缘由,在限定的期限之内不能还款的现象,故而在借贷之前会要求民事主体提供担保,对于此种有担保的情形,在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借钱的人死了网贷的钱要还吗? 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只有确定了债务的诉讼时效,才能确定是否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成功讨债。那具体而言,还款期不明怎么算时效呢?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没有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风险 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 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


·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实践中,人与人之间一旦涉及到借钱的问题就会比较麻烦,而如果您不想被牵涉到这些麻烦之中就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在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只有注意到这些问题,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前要注意什么问题 当事人在借款前要注意以下...


·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您对于挪用公款这样的字眼,想必在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从字面意义上大概也能理解到,挪用公款绝对是一种不正常的行为。既然是公款,是不允许私人进行挪用。挪公款的话,不仅仅违反了单位的制度,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挪用公款制度是怎样规定的?《刑法》...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吗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债券投资,开始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欢迎和追捧,但是,我们在进行投资之前,是需要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然后再进行选择的。那么,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的区别都是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城投债券...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一、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因此如果一旦离婚,债务人的配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