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三、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什么?(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二)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三)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四)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五)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六)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想要移送管辖,那么案件要符合相应的标准。第一,案件属于未受理的案件,同时不存在相关的管辖问题,而且在移送的时候要告知当事人,该案件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去起诉才可以,凡是接受了移送管辖的案件,是不能随意再移送的。
  
  
  


·处置权移送后执行异议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处置权移送后执行异议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一、处置权移送后执行异议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管辖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仲裁庭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根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可见,本条仅仅是关于仲裁条款效力方面的管辖权...


·管辖移送后的财产保全如何处理?
      管辖移送后的财产保全如何处理?管辖移送后的财产保全由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才可以解除或者是该法院的直接上级法院才能解除财产管辖,移送保全的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如果被解除可以申请上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法院裁定采取...


·非法集资管辖归属哪个部门?
      非法集资管辖归属哪个部门?非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理。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主要从事经济犯罪侦查,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在二审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案例中这样的情况是允许的。民事诉讼法》第2...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


·仲裁裁决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执行仲裁裁决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劳动争议仲裁法》当中51条规定,应当由进行仲裁的当地人民法院来进行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


·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
      案件移送管辖财产保全被转移怎么才能解除保全?第一,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第二,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第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第四,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第...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以移送管辖?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以移送管辖?可以移送管辖,但对于几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并不需要移送管辖,这是因为拥有管辖权的多个法院都可以管辖,原告可以向任一个法院提诉讼请求,两个法院都提起诉讼请求的,按立案先后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决定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