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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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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的轻微的骨折算不算工伤看具体怎么伤的,以下内容供参考: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上述有关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相关的用人单位不予赔偿:(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办理时,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收集这类案件的证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案件办案单位根据当事人上交的证据,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公司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受害的工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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