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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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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意外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综上所述,很多交通事故中都引起人员受伤,对于人伤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因为这个会涉及到很多项目,根据受害方情况不同,赔偿项目也有所区别,在残疾赔偿金计算上,如果受害人在年龄不超过六十岁,则拿到的赔偿最多是当地人均年收入的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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