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一、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几级工伤?
  
  在膝关节以下截肢,应定六级伤残。依据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f)六级32)一侧踝以下缺失,可以构成六级伤残。
  
  e)五级31)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可以构成五级伤残。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3.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4.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伤残者需要安装假肢、仪眼、镀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由医院提出意见,经市或者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其所需费用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如果造成他人的伤残那么就一下要通过正规定的部门鉴定出来了等级才能进行合理的赔偿,而对于等级一共分过一到十级就要看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只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相关规定?
      工伤问题俨然已经成为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热点问题,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和工资息息相关,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拿到的赔偿也会是不一样的,那么到底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这是您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 对于停工留薪待遇,应是工资总额加上福利。2016年9月1...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如今的建筑工程是非常多的,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每天都在发生着,正是因为工程越来越多,所以说,对工程质量的检验是很有必要的。否则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如果质量不经过检验的话,可想而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会造成多大的危害,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工程质量...


·年假劳动法有规定吗
      劳动法年假规定: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一、3年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一、3年未续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3年未续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提出辞职的请求而不需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


·误工费年龄上限是怎样规定的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
      误工费年龄上限是怎样规定的对误工费的相应规定来看,并未对受伤者获得误工费赔偿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是受害人遭到人身损害,客观上并因误工而导致其收入实际减少,受害人不应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限制,都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误工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二、务农人员的误工费...


·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
      工伤出院后多久做伤残鉴定对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疗情况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伤情稳定,治疗已终结的,马上就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按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时,申请人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但在...


·一、全保误工费是否会理赔?
      一、全保误工费是否会理赔?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保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申请书如何写?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申请书如何写?公司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公司员工??????? ,我从??????? 年??????? 月??????? 日到公司工作,至2009年1月30日现在合同到期时已经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退休员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员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吗不享受,劳动关系的确认与工伤赔偿的申请有着密切的关系。退休返聘的员工,已经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已不缴纳工伤保险。在现实生活种,很多单位考虑到不用缴纳保险用人成本较低倾向录用退休人员。首先,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