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小孩算不算事实婚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小孩算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没有孩子不影响对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成立的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男女双方的同居。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二、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包括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综上所述,有些男女不结婚登记一起生活,生育小孩,是否构成事实婚姻要看具体情况,符合事实婚姻要件,比如双方长期生活,对外夫妻自居,并且达到建立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的,可以认定事实婚姻。我国法律并不保护这种情况,要对双方征收罚款。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240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离婚后农村财产分割诉讼时效要多久?
      一、离婚后农村财产分割诉讼时效要多久?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


·夫妻一方隐藏共同财产怎么办
      夫妻一方隐藏共同财产怎么办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平均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必须调解吗
      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为对方一直都不同意离婚,因此很有可能出现在诉讼过程中也不出庭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呢?此时是否就无法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案件中,女方是乙肝患者,那么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乙肝患者...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少分财产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少分;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


·2023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有俩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肯定会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还会出现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哪些财产需要分割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赔偿不清楚,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和赔偿如何确定? 一、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有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