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时,应当先看合同中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有,再判断该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如果起诉到法院应当先确定管辖地,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签约地来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里面都会写清争议解决管辖地,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款处理。案件管辖就是一个案件的处理应当由那个法院来审理的问题,有的时候,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到两三个法院管辖,此时就需要对法院的管辖进行一个筛选,选出一个方便管辖的法院进行处理。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


·一、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责任有哪些?
      一、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责任有哪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定金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定金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主要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制定的。按照从随主走的原则,一般要是主合同无效的话,那么从合同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的。由此,很多人都就搞不清楚定金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后,发...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障,如果我们在工作之后,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不合理的,但是,在进行入职之后,如果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就离职也是不合理的。那么,如果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呢?对此,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买卖合同是咱们日常生活中所见的最多的合同之一,合同的分类很多,除了根据内容来进行分类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形式。那么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为您解答一下吧,顺便说说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买卖、赠...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公司为了规范合同履行,对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明确各个负责方的职责所在,一般都会制定相关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那么合同履约管理制度有哪些要求呢?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提供一份关于合同履行管理制度的范本,方便您更为方便的认识合同履约管理的具体的制度要求。 合...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哪些? 1、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 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吗?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


·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


·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生儿育女这本来就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种基本的权利,只不过现在人们是为了学业或者是工作有的时候会合理的安排受孕期,只不过是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职场女性绝对不能够因为怀孕的这件事情就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可能有些女职工自己还不是特别了解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何顺延? 一、在我国孕期合同到期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