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厂房拆迁政府对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遵从公司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公司搬迁的新地址,对其工作人员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时候公司就应该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确定可以去新地址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去的,则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对于不能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进行书面的申请,如果是属于公司马上搬迁,却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则需要向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且如果是提前了30天进行申请的话,当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该公司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二、拆迁资产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厂房被拆迁的情况下,员工如果是可以到新的工厂所在地继续工作的,那么是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涉及到需要补偿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对补偿有异议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相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相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


·未成年工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工即年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的工作人群,法律为其设定了每小时最低工资以及工作类型和时间的规定满足其权益,使其健康成长,不受到不合理的劳动强度要求和待遇。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未成年工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未成年工劳动强度要求 未成年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依法得到相应的工资...


·童工年龄是几岁?
      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企业或者个人如果雇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但许多人并不知道年龄多少才算童工,童工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童工年龄是几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市工伤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


·不服劳动仲裁上诉多久立案
      起诉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


·劳动者辞职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要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话,其实这是在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辞职权,但此时也不允许随意辞职,还是需要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之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才行。那具体来说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者辞职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


·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未生效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
      即使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此时用人单位也是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但这个试用期工资也是有具体的标准的,那您知道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


·建筑工程土方中介合同的内容 建筑工程行业近些年来的发展越来
      建筑工程土方中介合同的内容 建筑工程行业近些年来的发展越来越好,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增多,其中不免会有中介的产生,所以有时候在建筑工程土方方面会和中介直接合同,在这种情形下,签订建筑工程土方中介合同是应该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土方中介合同 发包方...


·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什么时候提出?
      一、 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什么时候提出? 笔迹鉴定最终会被作为证据使用,而笔迹鉴定的时间需在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


·国庆节加班工资是追加3倍还是多少?
      国庆节加班工资是追加3倍还是多少?国庆节加班工资为三倍工资,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