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多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第33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4条 第1款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 第1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补助金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 第5项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第1款第5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情况下,所需要支付的伤残补偿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具体情况下,对于伤残补助的具体标准是需要由伤残鉴定部门结合实际的伤残情况来进行鉴定后认定。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有什么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有什么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


·临时工要交个税吗?
      如今,我国已经没有了临时工的说法,但实践中任有一些单位存在临时工性质的员工。对于这部分员工,在法律上也是视为单位的正式员工的。那么在支付工资后,临时工要交个税吗?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临时工要交个税吗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


·二手车过户后怎么上牌?
      二手车过户后怎么上牌?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 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到交警支队车管科登记受理岗交验经办人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 予办理过户:1、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2、未经批准擅自...


·信用卡逾期后能坐火车吗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信用卡透支数额1万元以上,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是交警先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交警调查后交警部门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那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理赔时是否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
      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搭便车”行为越来越猖獗,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日益严重化、复杂化,刑法上也给予严厉打击。刑法上将严重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行为定义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