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不可以。受害者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经过伤残鉴定,经人民法院判决,并已经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是已经裁判生效并履行的情形。一事不再理,是法律诉讼原则,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谓一事不再理,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结论是决定伤残赔偿金数额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伤残人员的获赔多少。二、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和审判当中,1、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照相关程序和条件申请重新鉴定。2、公安交警机关处理案件阶段,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这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应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的理由,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3、果是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申请重新评残鉴定能否达到目的,关键在于被鉴定人的伤情是否与评残的具体标准相符合。因此,熟悉和掌握评残定级的具体标准对于案件当事人是十分必要的。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于伤残鉴定不服的,应当在交警部门送达伤残鉴定3日之内,提出重新申请诉讼,重新鉴定次数只能为一次,人民法院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判决,规定不能再次起诉和受理,如果鉴定机关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应当允许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
      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扣分不?机动车司机违章停车通常只有罚款不会扣分。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责令其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


·常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交通肇事罪判多久
      发生交通肇事,多半都是因为驾驶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内容,由于机动车在高速运转的情况下发生意外,因此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比较严重的,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您知道常州市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起诉流程是什么?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3、法...


·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应当注意些什么?
      有的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于想减少麻烦,也不想与对方有过多的纠缠,因此就与对方签订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因此也有许多朋友签订时不审慎,导致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也无处去寻找赔偿,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签订此类协议时我们应该注意一些什么。 一、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
      一、不签合同交首付违法吗?其实这样做是不违法的,但是对付款一方是极大的不公平,这个不公平是从实质意义上的。因为签订了合同就表明,双方对这一交易或者这一商事活动都已经认可了,合同还显示出双方都同意履行的义务以及所享有的权利。一旦发生了纠纷,那么付款一方就会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地位。首...


·新房交房逾期该怎么维权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


·交通事故责任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责任方可以不垫付医疗费吗 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医疗费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因此责任方应当给予。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