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满一年的员工被辞退应该怎样进行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满一年的员工被辞退应该怎样进行补偿
  
  一、满一年的员工被辞退应该怎样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扩展资料:
  
  应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我国相关的员工应在工作前,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劳动合同与劳动用人单位进行签订。签订时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书写,确保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产生纠纷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条文进行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
      员工连续旷工,回来后公司以自离为由辞退可以 有些员工为满足自己需要,不遵守员工守则,未经过同意连续旷工,造成公司利益损失。因为员工不经过招呼连续几天旷工,再回来之后公司为避免承担经济补偿金,就以员工自离为由辞退。事实上,现在员工旷工有错在先,因此公司要是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话...


·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并且不发放工资同样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补发。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具体赔偿金额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除了以下情况外公司和劳动者...


·一、补签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应该注意什么?
      一、补签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应该注意什么?“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补签”劳动合同时,签订日期肯定比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开始日期晚,就能充分说明自用工之日起至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期间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当这期间未超过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


·奖励员工旅行如何能不算工伤?
      奖励员工旅行如何能不算工伤? 一、奖励员工旅行如何能不算工伤? 奖励员工旅行认为单位列举证据不在工作时间即能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前都会与约定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才正式的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如果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想要辞职,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真正离职的时间,那么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解除劳动关系...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需要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返重整,由于返修而造成工期延误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尽管如此,也依旧有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目前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


·工伤八级赔偿多少钱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务员工伤认定申请书
      公务员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