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算法应该怎样计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算法应该怎样计算一般而言,周六周日通常是休息日,在双休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2倍的加班工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他们的休息日并非固定在周六周日,也有可能每周2个休息日是不连在一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定节假日,尤其是长假中的工作时间尤其需要注意。虽然这次中秋、国庆长假的加班费计算已经明确,如果劳动者在长假的前4天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后4天加班且单位不安排补休的,则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但这个计算方法对于上述所说的休息日不固定的劳动者而言,并不完全适用,如果根据正常排班表,后4天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日,则只需按照正常的日工资支付工资。当然,前4日因为属于法定节假日,不论是否属于正常工作日,都应当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二、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加班费一般而言,值班的劳动者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也没有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相比加班而言,值班的工作量要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甚至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还可以休息。由于值班的时间长短和报酬等问题,法律和规章均无明文规定,是否需要值班、值班时间的长短及报酬支付问题,在实践中通常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加以规范,而值班人员的报酬(通常会被称为值班费、值班津贴等)标准要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和加班情况下的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对值班与加班的争议一直比较大。为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法定节假日值班时,能事先向劳动者阐明值班的内容、时间、要求以及值班报酬等,避免事后不必要的争议。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劳动者都能获得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为了逃避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到公司值班,而值班的内容则是劳动者工作的延续,或者安排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给劳动者,这样所谓的值班就应当确认为加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为了鼓励您在节假日出游,节日消费市场,法定节假日通常与换班调休联系在一起,也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称的长假。并不是在长假期间工作都应支付3倍的加班工资,而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才支付3倍工资。目前我国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1月1日元旦当日、大年三十至年初二、清明节当日、5月1日劳动节当日、端午节当日、中秋节当日以及10月1日至3日国庆节,共11天。而像这次长假,由于后4天是换班调休的,也就是说,后4天是等同于平时的休息日,如果在这4天内安排加班的,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需要节假日加班的,应积极的说明这类加班时间。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这类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一旦不予支付的,相关的劳动者可以到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承包给工程团队进行建设,我们最后再进行验收。承包给他人就要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承包给工程团队也不是说所有的工程都做,也是有范围的。下面我们看看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人而言,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担心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而一旦受理了,那又开始担心做出的结果对自己不利了。那根据法律的规定,通常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工伤认定需多长时间做出结果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


·个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要是遇到所在用人单位不积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此时在法定的时效内,受伤职工个人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只不过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就与单位申请认定提供的材料不一样了。那究竟个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员...


·劳动合同法工资发放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问题,什么时候应该发放,但是有些单位却不遵守约定,而总是在拖欠员工的工资,那和劳动合同法工资发放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其实法律是没有规定要如何发放工资,这都是用人单位来决定的,但是只要超过了拿工资的时间,那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那下面就...


·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薪酬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薪酬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一、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


·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
      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要求,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伤害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因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对劳动能力造成损害的,可申请进行工伤鉴定,评出伤残等级,最后根据评级结果支付工伤补偿,那么,如果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复在鉴定有哪些手续呢? 一、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
      和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一样,在矿上工作的劳动者,也是需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矿上工作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呢?我们搜集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如果合同到期后,不存在2008年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的情况,...


·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
      有一些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时候可能与公司达不成一致,最终引发了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要通过司法鉴定工伤等级,这个鉴定结果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那么有些朋友就很关心,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呢,这个钱又该谁出呢?今天,让我们告诉您答案吧。 一、司法鉴定工伤要多...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现在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毛坯房,需要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诸多工序中,水电工程属于隐蔽工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如果今后入住过程中水电方面出问题,维修是非常麻烦的。有的业主会在水电工程结束后,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验收。那么水电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