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财务人员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个月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路 号 .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 (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书中有涂改,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还是有效的,法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可见无效合同的范围比较小,涂改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并且法律当中也明确的规定新闻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列举了一下劳动合同的范本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平不上级
      您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都会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解决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但是也会出现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后平不上级的情形,对于这类情况,亲身经历过的人都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造成了利益受损。为了帮助您了解如何处理问题,我们这就详细阐述。 ...


·劳动合同提前通知不续签补偿金有吗?
      劳动合同提前通知不续签补偿金有吗?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或者升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不产生,但可以主张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学业受损的可以主张适当的补课损失等。如果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那么有证据能证明,可以要求误工费。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


·工伤腿折了有钢板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工伤腿折了有钢板什么时间做工伤鉴定? 治疗终结、病情基本稳定后就可以,实践中一般要求出院后三个月至六个月左右鉴定;拆钢板不影响病情变化,且拆钢板的时间一般为出院后一年左右,因此,不是必须拆钢板才能够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


·初次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
      工人在生产车间受伤的,经治疗无大碍后,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确定为工伤,职工才能拿到赔偿,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工人应该准备好相关资料,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初次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 对工伤...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 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前先去仲裁委拿双方的《判决送达回执单》;(记住,公司和你的都要索取,申请强制执行时用。) 4、至于公司是否上诉,...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
      要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约定是属于八小时工时制的话,那么一般就称之为全日制劳动工,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具体关于这个劳动合同书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一份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帮助你进行了解.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 方: ...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要条款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


·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在听到刺耳的声音就会表示耳朵受不了,但是对于那些长期暴露在噪音之中的工人来说,他们的耳朵多多少少已经造成了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耳鸣和耳聋。像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了,那么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呢? 一、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获得一定的一次性补偿,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利于劳动者保障生活有生存能力。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有着怎样的规定。那么,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怎样支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