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无过失性辞退能领失业金吗可以的,你只要是被辞退或者是合约到期,都可以拿到失业金。具体的申请办法可以上当地的社保网站查询。无过失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本身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符合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其他的条件,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
      员工离职社保怎么处理?1、如果是在本市转移,需要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并由原单位做减员;(1)个人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到当地劳动部门即可;(2)新单位缴费:带着档案,解除合同手续,保险手册等交至新单位,由新单位做增员处理。2、如果是异地转移,按下列程序办理...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一、...


·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扣工资吗
      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可以扣工资吗?公司辞退员工办离职手续之后不可以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或劳动合同约...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加班工资不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是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而双方参加的社会保险的基数是根据月工资的来进行一个计算的,并不包括加班工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一、什么是工程结算审计 是对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或年度终了时,与建设单位所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的审计。其主要内容: (1)中间结算(含跨年)检查工程形象进度的工程量,施工产值和预算成本是否正确、真实、本期应结工程价款净值是否与本期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或结算价值...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哪些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哪些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


·不同意调岗的员工离职有补偿金吗
      不同意调岗的员工离职有补偿金吗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久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对象,您还必须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才行。那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是多久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工伤认定对象有哪些...


·劳动仲裁立案后多久能开庭
      劳动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是2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


·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
      政府为了规范企业对工资的增长,按照以往的惯例,各地政府每年的上半年都会发布当地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关系到每个员工的工资增长情况,因此很多人对工资指导线都十分关注。山东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2016年山东省企业工资的指导线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到了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