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标准怎么样?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1、资质类别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基本要求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2、申请检测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技术负责人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
  
  4、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少于4名,其中1人具有二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5、检测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应不低于80%;6有满足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
  
  检测设备
  
  1、 须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检测设备:各类回弹仪(射钉仪)、扫描仪(钢筋)、堆载装置、百分表、拉拔仪及配套的相关设备;
  
  2、 属于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须有计量检定合格证。 管理制度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报告的审批程序,试验操作及安全规程,仪器使用、维修、检定、保养等制度; 2有齐全的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3、 有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制度。
  
  业务范围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资质 类别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基本要求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2申请检测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技术负责人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 4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少于4名; 5检测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应不低于80%; 6有满足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
  
  检测设备
  
  1、须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建筑幕墙检测仪、拉拔仪、电阻仪、硅酮结构胶性能检测及配套的相关设备; 2、属于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须有计量检定合格证。
  
  管理 制度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报告的审批程序,试验操作及安全规程,仪器使用、维修、检定、保养等制度;
  
  2、有齐全的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3、有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制度。 业务范围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硅酮结构胶邵氏硬度、拉伸粘接强度、剥离粘接性及相容性检测;
  
  4、 后置埋件拉拔力检测;
  
  5、幕墙防雷装置的检测。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 单位工程的质量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工程的质量应该达到合格的标准才能投入使用,对于项目中,所属的任何一个单位工程不合格,那么整个项目都是不合格的,并且通过修整,加固等再重新进行鉴定。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
      高校临时工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当中,其实对于临时工和本单位的一些正式员工,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存在着冲突。尤其是临时工的加入,其实就本身会为各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问题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纠纷,因此,各高校针对临时工都制定的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高校临时工管理办...


·辞了职,还是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40号)》“二、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劳动纠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律师费的支付标准,除少数省市有指导性意见外,大多采取协商收费的办法。一般说来,每家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和具体承办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律师费的平均水平,其次要考虑律师本人和所在律师...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当中水运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水运工程的技术经济年来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很多新的技术成果的开发目前都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至于说水运工程质量上的验收规范,这是对水运工程修建的一个最基础的要求了。那么,水运工程质量验收...


·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家网络文化娱乐公司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且无法持续吸引投资,公司股东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解散注销之前,应先与全体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有股东提出,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就会阻碍公司执行解散程序,因此不同意和员...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公司辞退无固定期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工作时间来进行支付,一般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什么情况下应该签订无...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保期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


·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与正规的用工单位有所不同,尤其是发生工伤之后,因为非法用工单位不可能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也就无法足额的对工伤职工予以赔偿,那非法用工发生工伤要怎么赔偿呢?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用工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