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登记结婚夫妻怎么离婚(一)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事实婚姻。在离婚时有两种方式: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而后在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办理。(二)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取结婚证的,两个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如果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如果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两人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如果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有处分。二、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结婚证失丢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如果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书,那当然你们必须让对方相信你们是夫妻,或者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婚姻登记处也会帮助你们查相关信息。有一些婚姻登记部门是不愿意向你提供婚姻关系的证明的,因为可能会出现错误。这个时候,你最好是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相应手续的补办。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们的户口一个户口本上的话,那么可以让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这个时候,户籍证明也能用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你们所在属于村或者是居委会的话,那么你还可以在那里开居这样的证明。让他们证明你们是本身就是夫妻,即婚姻关系证明。这样,就可以拿着这个夫妻关系证明去办理离婚的手续了。一般来说,男女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就共同生活在一起,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在现在看来多半都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在这样一种关系下,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都是得不到保障的,并且也不会存在离婚一说,毕竟本身就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要是需要解除关系的话,往往都是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解除。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对于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不仅规定了支付抚养费的情形,还对具体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的说明。可是人们对此还会有所疑问: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本文就对有关问题答案进行了总结。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


·第三次起诉离婚去哪里
      第三次起诉离婚去哪里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


·礼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礼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婚在姻关系存续期间...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现代社会,虽然国家一直在大力倡导保护环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环境污染的行为,在环境被污染之后,有的时候关于赔偿问题一时达不成协议,这个时候就需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先进行赔偿。那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是什么这个问题...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1...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


·离婚后分割房产,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应当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可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理由主要是:第一,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上述纠纷的案由属于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而非第三部分“物权纠纷”,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