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一、一般离婚后财产如何执行?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一)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如果是登记离婚
  
  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
  
  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
  
  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不了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首先需要夫妻双方自觉进行执行,如果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拒绝进行执行财产分割的话,另外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性执行。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登记离婚都可以进行提出强制性执行。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于身份行为,很多国家会要求必须当事人到场。 2、要达到法定年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男性要在22周岁及以上,女性是2...


·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诉讼离婚肯定不是多数夫妻选择的第一解决方法,多数人都是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决定起诉离婚的。不过,协议离婚也不能口头约定解除婚姻关系就可以了,协议离婚需要有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才能办理离婚证的。不过,生活中肯定也有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这种情况,那么遇见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的效力自始无效,双...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刚结婚就离婚的婚后共同财产均分,女方可能还需要退回彩礼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离婚时,原为夫妻...


·夫妻未经对方同意处理共同财产是否合法?
      夫妻未经对方同意处理共同财产是否合法?1、不合法,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处置权包括转让、出租、赠与、使用等财产权利。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或妻...


·如果是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归谁?
      一、上门女婿离婚孩子孩子归谁孩子抚养权双方都可以获得,不分上不上门女婿,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协商不好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解决。离婚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如果孩子跟随某一方更有利孩子成长,则法院会将孩...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而期权本质是一种权利和资格,其价值是否存在以及价值多少都是不确定的,需要在行权日或约...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
      离婚后抚养权再次争夺条件有哪些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司法...


·情况怎样可以起诉离婚协议?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问题导致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但对于有的家庭,一方想离婚,而另外一方不肯离婚的现象还是十分多的。一般这种情况下,正常应该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但是什么情况下怎样可以起诉离婚协议呢? 一、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