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情形不属于延期交房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影响了按时交付的,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等等情况,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等,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虽不能归入不可抗力范畴,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开发商免责。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怎么处理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开发商若是没有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期交付商品房,首先要弄清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过咨询开发商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得到答复。如果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催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保留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
      一、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怎么分?1、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一般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本来原则上就是必须胜诉方原告人本人直接领取赔偿款,除非经过有效的书面委托,否则正常程序下其他任何人都不可能领取。2、因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时,侵权人赔偿的款项不属于遗产。依据...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意外误工证明模板需要写明人物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和身份证信息),职务以及月收入多少,在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而误工,误工多长时间,扣除了工资多少。需要公司财务处盖章证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以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二、误工证明兹证明 (先...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案件,是按照起诉的金额收取诉讼费用的。要求赔偿的金额越大,诉讼费用就越多。 2、举例:要求赔偿损失5万元,应当交纳诉讼费1050元,要求赔偿10万元,应当交纳诉讼费2300元。 3、诉讼费用,是指...


·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全责本车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驾驶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发生伤亡或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交强险赔偿的范围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时,如果有责任,第三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一、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险 ,不能赔付...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对方轻伤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
      违章停车怎么处罚,要扣多少分违章停车的,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并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驶离的,处罚20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并可以将车拖到指定地点。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不按规定停车的,根据具体情形记2分或3分。根据《道...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


·交通事故中发生伤亡事故是社会普遍现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及
      交通事故中发生伤亡事故是社会普遍现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及时得到救助,恢复后去相关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很多人会因为赔偿金与被诉人发生纠纷。那么,交通事故 盆骨骨折后怎么要求赔偿?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误二次起诉可以吗?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