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外生育属重婚的可能性的有多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外生育属重婚的可能性的有多大如果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则属于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二、事实重婚罪的认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事实重婚与法律重婚的显著区别在于,后者仅以重婚登记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准,前者则是以实施一定的行为作为成立要件。事实重婚的特征符合继续犯的构成理论:1、非法同居行为具有持续性,只有这种非法的关系存续一定的期间才能构成重婚罪的条件,而此期间内的非法同居行为是呈持续实行状态;2、非法同居所致的非法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同时存在,且为继续状态,非法同居不停止,非法的婚姻关系就始终继续。因此,事实重婚为继续犯,追诉期应当从非法婚姻关系终了之日起计算。重婚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有效的确定,只要自己手里有着重婚的事实证据,自己的权益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是可以的,但是需要自己学会进行理性的应对,所以自己应该在具体事情上进行重婚的了解,不是自己的丈夫在外有了孩子就是重婚。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女方结婚彩礼,而日后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结婚之后又很快离婚的,此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对此,我国制定了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一、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


·夫妻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原则上需要提交结婚证的,所以可以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补办结婚证或者开婚姻状况的证明,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二、哺乳期能不能离婚?...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在什么条件下启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得根据具体案情来分配。 1、假如诉讼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诉讼请求当事人都能联系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并且不适用延长。正常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月内可以开庭的。 2、如果案情复杂...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
      股权增值部分夫妻财产分割时要遵守哪些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使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以后,对母亲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将是母亲争夺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并且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可能结婚以后孩子有两个,当其中一个判给另一方后,可能作为母亲也想争夺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


·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现在离婚已经是很日常的事情,很多夫妻生活或者感情不合等各种原因,提出离婚,一般在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但是在诉讼离婚中出行了一些问题,比如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不到庭,那么我们就简单介绍下起诉离婚找不到被告可以怎么处理。 一、起诉离婚...


·沒有抚养权带跑孩子怎么办?
      在离婚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原则上来说,不得再进行变更,若在离婚一段时间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遇到沒有抚养权带跑孩子怎么办? 一、没有抚养权带跑孩子怎么办?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


·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因癫痫离婚赔偿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自愿赔偿的话,赔偿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癫痫并不是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只...


·重婚的影响都有哪些是不好的?
      重婚的影响都有哪些是不好的?重婚行为,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行为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