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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误工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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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误工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也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既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也不能证明其所从事的行业的,可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交通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凭定伤残的前一日。
  
  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对于因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的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就可以要求事故的主要的责任人员赔偿其一定的误工费,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在残疾等级评定之后还应当赔偿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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