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住房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住房公积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1779028866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我国从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 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已经网签没备案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商品房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有两个:一是建设楼盘已经峻工并通过验收;二是开发单位取得“初始登记证明”。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房屋登记部门才能够给购房者办理产权证。与此同时,据相...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房产折价款的执行方式是什么?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变,对房屋问题有纠纷,但是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办法,其中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的,那么以父母名义买房屋买卖的弊端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解释一下。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的弊端有哪些 1、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揭房产离婚时如何分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复的缴费过程中出现遗漏,为国家也是为了鼓励您继续购买并且保障买社保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允许那些出现中断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补缴,而补缴的流程首先就是准备好材料后去申请并且将足额的保险金一次性缴纳。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昆山购房...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一、房产证夫妻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