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有哪些?1、职能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査、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监狱的职能是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2、性质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在监狱内执行刑罚。3、羁押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监狱则羁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二、看守所的管理: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综合上面所说的,监狱与看守所与拘留所都是属于关押犯人的地方,但对于这几种一般是会针对于不同的犯人来进行关押,监狱是属于关押有期徒刑的人,看守所是关押要等待侦查和进行教育的地方;而对于拘留所关押短暂时间的犯罪人员。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
      一、赌博罪立案到结案多长时间?赌博罪立案到结案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


·怎么界定醉酒刑事责任能力
      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意识不清楚此时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犯罪的行为来。在辩护的时候,有的律师就以此为突破口,认为醉酒的时候是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此时需要对醉酒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界定,究竟如何界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界定醉酒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第18...


·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有些时候,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时,抢劫的财产数额不大,也并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例如一些青少年仅仅是为了恶作剧而强索他人财物。对于这种情况,一般认为行为人的这些行为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抢劫罪。那究竟法律中规定抢劫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卖整形假药怎么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
      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 一、刑法规定绑架致人死亡怎么判 ? 1、绑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都是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是不可以随便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等票据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主体和客体,刑法也对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量刑标准和处罚标准,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研究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定义、量刑】 ...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


·拒执罪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体系上,对拒执罪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判决的内容,不予履行的当事人,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处罚。那么有关拒执罪是什么,其规定又是什么,就有我们给您详细解答,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也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拒执罪规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得出以下关于拒执罪...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会加重刑罚吗?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会加重刑罚吗?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发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然,检察院抗诉的除外。二、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1)《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


·死缓最多要服刑多少年?
      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其实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死缓。但是被判死缓并不是说就死不了,这还要看在死缓期间的具体表现。一般没有故意犯罪的在两年缓刑期限一过就会减刑,也就意味着日后有出狱的一天。那这样的情况下死缓最多要服刑多少年...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洗钱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三)个人以洗钱为业或者单位以洗钱为主要业务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 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