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二、公司股东变更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生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变更股东首先需要将原股东名下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这个时候就需要原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然后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所在地的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东变更下来后,还需要变更公司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以及公司银行账户信息等等。公司股东变更一般需要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股东身份证等等。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一、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的融资情况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内部融资优先,债务融资次之,股权融资最后”的融资顺序正好相反,中周企业并购融资呈现出明显的反向选择性,表...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与义务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法人代表具有签署法律性文件、合同以及先关重要的决定签字的权利,同时法人也应当以下相关的义务。 公司法人...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纳税区别有哪些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纳税区别: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


·公司法股东的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人对于股东的了解都仅仅局限于股东到时候是可以对公司的利润分红的,有人甚至会觉得股东的产生就是因为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这些人由本公司出资,其实这部分股东是属于公司最原始的股东,公司法当中还规定了股东产生的一些其他的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股东的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一...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一、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二...


·股东对出资额退回的申请书有审核权吗?
      股东对出资额退回的申请书有审核权吗?股东对出资额退回的申请书是有审核权的,由于公司股东退出公司,不可以直接退回出资款,应当转让股份或者有公司股东会决议由公司收购其股份,然后再走减资程序。公司可以向该股东分配还未分配的利润盈余。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


·一般公司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一般公司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般公司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一般公司的加班费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但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公司法15条合伙开公司的限制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商法最主要的法规就是公司法,在我国创办企业的企业家肯定对我国的公司法还是比较熟悉的。如果企业经营的时候,不遵守我国的公司法的话,是很容易致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失的,而且有些时候,可能还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 一、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 中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