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违约金?房产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因此,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促使购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购房合同违约金主要有两种作用:
  1、购房合同违约金担保合同当事人履行购房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
  2、补偿无过错一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就决定了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得到超过实际损失的利益。
   二、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百一十四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经我们的介绍,关于“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我们要提醒的是,购买房子时应当仔细阅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房产合同违约金数额的多少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确定的过高,要符合实际。如果违约金确定的过高,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的。


·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买印花税吗?
      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的类型,也是经常需要用到的合同的一种类型,很多合同中是需要进行购买印花税的,那么,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买印花税吗?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买印花税吗?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还是认为只有自己购买的房子,才能算的上家,因此您也就不遗余力的攒钱买房。不过现在我国的房价普遍偏高,而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也经常出现一些纠纷,这就需要购房者在买房子的过程中小心注意了。那通常买房子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需要注意...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一、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房产是不动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经济价值较高。一般,夫妻之间存在家事代理关系,即夫妻于日常家事处理方面互为代理人,互有代理权。那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擅自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
      二手房买卖什么时候付中介费1、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便,也更安全。2、一般情况下许多中介公司都是要求签合同当日支付中介费,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先付一部分...


·如何退房子定金
      购房交了定金,因卖方原因不能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订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房子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离婚房产是怎么分?
      离婚房产是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有哪些,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商品房退房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有哪些后果?
      我们都知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代表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内容约定事项的生效,不可随意更改。那当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不买了的时候,也就代表合同的违约,由此都会带来哪些后果呢?请看由我们为我们带来的解答。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