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买房子贷款拿什么抵押?
  买房子贷款,需要抵押,抵押品就是你买下的那套住房产权。你管银行借钱支付给开发商,开发商得到全额房款走人,你慢慢还钱给银行,如果还不起,银行会依法收走住房产权,拍卖抵债。
  二、房子首付可以贷款吗
  根据国家贷款买房政策的规定,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需要先准备3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贷款买房,购房者购买二套房,需要准备60%的首付款才能申请到银行住房贷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筹得首付:1、使用抵押物抵押贷款。借款人可以通过抵押自己固定资产,获得贷款,然后将获得的贷款用来付房子的首付,不过您不能够贷太大金额的贷款,以免导致负债过高使房子不能够申请按揭还款。2、首付分期。有的开发商会推出的一个活动就是首付分期。首付分期是指购房人先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部分首付款并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在一定期限内将剩余首付款尾款补齐。开发商垫付的首期款免息,客户只需与开发商签订有关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即可。3、选择信用卡分期支付。您可以办理一张信用卡,付首付时通过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就可以了,要提前了解清楚银行是否允许首付刷信用卡。您使用信用卡付完房子首付后,要记得按时还款,不能造成逾期还款的情况,否则会影响您以后申请购房贷款。4、选择非银行机构申请贷款。目前有很多非银行机构能够为您提供房子首付的贷款,您可以向这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付房子的首付。目前,市面上类似产品,有的是销售公司与银行合作,有的是销售公司自己筹钱放贷款,还有的是目前流行的P2P平台产品(通过平台找到愿意出资的人,然后把钱借给购房人)。
  三、如何贷款支付房子首付
  1、日前,很多金融机构针对年轻人想买房子,首付却不够的情况推出了“首付政策”。首付政策贷款分为有抵押和无抵押两种,有抵押的首付政策贷是为改善型的买房人设计的:买房人想卖掉现有的房子重买一套,但是卖出自己的房子和买新房交首付的时间却不一定能正好凑上,短时间内存在首付资金紧张,就将已有住房抵押换取新房的首付。2、无抵押的首付政策贷眼下似乎更大行其道:没有抵押物,全靠“更加严格的审核”提供给买房人贷款用于买房首付。然而现在许多城市已经紧急叫停了“首付政策”, 据说包括中国央行和中国银监会在内的金融部门,正密切关注部分地区房地产行业融资风险,计划推出措施,打击发放贷款作为房屋贷款首付的行为。可以知道,抵押品就是公民购买的那套房屋的房产权,但是并非是所有的职员都需要抵押,若能证明自己日后有偿还能力的,就不需要提供抵押品。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借贷,都是需要进行偿还的。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


·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
      在进行房产产权登记的时候是为了能够对该房产进行确权,一般登记了之后,在登记簿上面的人就是房产的所有者。而在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费用的缴纳,那么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哪些 动迁回迁房收费标准: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怎样避免买无证二手房风险
      怎样避免买无证二手房风险 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做法:做法一,签订二手房买卖预合同,也就是约定将来某个时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样的话,二手房买卖预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存在问题。但是,一旦将来卖房人不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则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而只能追究卖房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做法二,...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购房债务离婚怎么办?夫妻购房债务离婚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法院将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处理(一)...


·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房租收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时间的区别房产赠送与继承在时间上是不一样的,在继承遗嘱的时候,需要满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
      购房者解除买卖合同情形有哪些(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二)...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会需要进行产权的分割,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的登记,那么2017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1)婚前买的房子...


·卖房个税怎么收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2...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