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劳动仲裁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下文为你介绍。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实践中劳动仲裁并不是唯一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有协商与调解,其实劳动仲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急需解决劳动争议的话就需要问问专业的律师看看哪个解决方法比较好,如果非要申请仲裁的话最好再问问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交哪些证据,以便于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
      在一些工厂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经常导致职工在工作的时候发生人身伤害。这时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能够及时的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一般来说,都是单位为其代办,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本人可以申请。那么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哪里?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职工介绍下。 一、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


·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单位会通过招聘的形式录用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可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不见得都在签合同的时候。招聘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手段,两者并不能相提并论。那么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招聘与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二次入职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当劳动者因为某种原因或事情从某一公司离职,而后又应聘到该公司上班,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劳动法关于二次入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来解答这一问题。 一、劳动法...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下面您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请继续阅读。 一、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工作岗位 ? 《劳动...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一、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如果仲裁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1、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


·工伤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钱?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多少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计算公式有: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乘往返次数乘...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一、疫情期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