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作中因公受伤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因工受伤后该怎么办,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还是找谁赔偿,工伤赔偿细则如何,该如何处理,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阐述下受伤后工伤赔偿该怎么办,办理程序是怎样以及工伤赔偿内容。
   一、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工伤赔偿应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决。
  工伤赔偿程序:
  1、如果已经缴纳过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则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之后,发生伤残的由劳动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伤残鉴定,按照鉴定等级,计算残疾补助金,另外误工费、医疗费由单位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保机构会将钱发下的。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这个情况,单位一般不会申请工伤认定的,这个时候,员工一般要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的程序跟上面的一样,只是到时钱由单位出。
  3、与所在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6、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赔偿内容: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工伤赔偿的一些知识,对工伤赔偿是主动找公司吗这个问题,相信您应该都知道答案了吧。如果公司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后要找公司协助申请工伤赔偿,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可以直接找公司协商赔偿,这个时候最好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自己应有的工伤赔偿。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 对于我们国家出台的有关工程质保金方面的政策,我们都不是很了解,工程质保金从字面意义来看是属于工程质量的保证金,那么国务院工程质保金是多少呢?国家法律对于这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下面我们将在这一方面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国务院...


·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一)可以直接断交,下次入职新公司继续续上。1、医保断交3个月后,想再享受医保待遇,需先交足6个月再说(注:各地政策不一,请以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2、养老断交,主要是影响以后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二)选择以个人名义或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交当时的要求,续交的话,医保必须和养老...


·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我们可以知道劳动合同可以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在权益被侵害的时候不会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


·一、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
      一、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如何赔偿?1,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事实和理由,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新入职员工工资怎么算
      一、新入职员工工资怎么算?算工资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根据规定,例如事假要扣工资,那么扣的一天就是以月基本工资/21.75计算,但是现在有些私...


·劳动报酬的认定范围有哪些?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消防工程作为工程的一种,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因此相比较其他工程,对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而消防工程的施工方要想工程验收更加合格,在施工前后都需要严格按照消防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操作,做好消防工程的每一步,既可以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按期限可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


·2023年劳动协议解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员工在单位工作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就有解除合同的时候,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原因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时单位是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也有不同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工作时间的长短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标准 ...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自己选择企业在原来职工心目中的印象,评定出该企业在自己心目中的等级,优、良、好、差,进而决定自己选择还是放弃该企业。其次,依法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