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随着国家个人征信体系越来越完善,很多金融机构均推出了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各大银行机构为了盘活资金,也相继推出了信用贷业务,那么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无抵押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资信良好的客户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一、产品特色
  
  贷款额度与期限:贷款起点金额为1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任何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5、在工商银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中取得B级(含)以上风险等级。
  
  6、工商银行存量客户,客户星级应在4星级(含)以上。
  
  7、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商银行优质法人或机构客户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中,对优质法人或机构为工商银行代发工资客户的,须为在上述单位工作年限三年(含)以上在编正式员工,或驻军、武警部队军衔为少校(含)以上人员。
  
  2、工商银行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牡丹白金卡或理财金账户客户。为理财金账户客户的,须持有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1年(含)以上,且近1年内本人名下在工商银行的金融资产价值季度日均余额在20万元(含)以上。
  
  3、在工商银行非质押类个人贷款累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且最近连续2年(含)以上没有逾期记录(含已结清贷款)。
  
  4、本人家庭拥有净资产(不动产和金融资产)达300万元(含)以上,或近6个月持续拥有且日均金融资产在50万元(含)以上。
  
  5、不低于工商银行私人银行、财富管理或牡丹白金卡准入标准的他行优质个人客户。
  
  6、个人税前年收入20万元(含)以上。
  
  四、申请资料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声明等)。
  
  2、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
  
  3、本人收入证明及职业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并承诺贷款不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房地产开发、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5、符合申请条件1的,还须提供就职单位有效职务证明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级别证书。借款人仅为工商银行代发工资客户的,还须提供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6、符合申请条件2至5的,还须提供本人拥有的各类账户、金融资产凭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等。
  
  7、符合申请条件6的,还须提供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具体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发现对于申请工商银行无抵押担保贷款的条件除了个人身份信息验证及信用评级外,更需要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如果自己本身是工商银行的优质老客户,获得无抵押担保贷款的几率无疑会大很多。


·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
      广大的劳动者都对于在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这个问题有着很多的疑问,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是常有的事情,那么在这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能算做工伤吗?如果算做是工伤的话,那么具体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还有就是申请的时候所需要带的材料,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一、上下班多少时间算工伤? 工伤...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未成年人一直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如今社会发展越来越进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绝对是不允许的。那么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究竟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了详细叙述。 一、非法招用童工肯定得受到刑事...


·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怎么赔偿?
       一、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怎么赔偿? 辞退员工没有劳务合同的赔偿方式是依旧按照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两倍的金额来进行赔偿,但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成立?
      在市场关系如此错综复杂的今天,劳动关系成为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很敏感的话题,劳动关系象征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也证明着二者之间的身份和地位,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何成立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合法主体资格 特殊劳动者需要满足一...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厂方不给去做工伤认定怎么办工伤认定厂方不配合由厂方承担不利后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厂方不配合,工伤伤残鉴定时你个人可以直接去劳动局鉴定。你自己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组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谁组织? 工程的质量是关系到整个工程日后使用,以及使用质量和年限的重要指标,如果工程的质量不好,严重情况下,可以造成工程事故,所以对于工程质量的检验是工程结尾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如果工程不能够达到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是行业标准,是不能够通过工程检验投入使用的。那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得以完成,为城镇建设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有着严格的施工程序和验收标准,有着一整套质量标准。那么,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项目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


·因公司在与你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同意续签合同
      因公司在与你所签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同意续签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选择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的有些购买程序与新房不同,比如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那么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吧。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刑事辩护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建筑工程是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签订合同时或者在执行合同时通常就会遇到很多的争...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遇降低吗? 工伤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在工伤治疗完成后调岗的,是根据后根据现有岗位改变工资是合法的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