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应该交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应该交多少?
  
  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之前,需要上交一份内容标准规范的投标书,和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以此向招标人彰显自身的实力和财力。那么,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应该交多少?下文是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额度和递交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第四十条第四项所称质量和服务相等,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其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2、银行本票。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3、现金。
  
  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4、支票。
  
  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上文我们具体讲述了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缴纳形式以及缴纳金额的内容。到底投标保证金怎么交呢?答案是现金是经济交易中最常用的的缴纳形式,递交时间是在开标之前。
  
  而不同的招标项目,有着数额不等的缴纳金额。当事人在参与招标活动之前,先要对自身的实力和财力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


·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我国对于网约车的保险理赔还没有详细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于责任的认定仍然按照以前营运车的赔偿范围和方式进行理赔。因为每种车的险别不同需要交纳的保险金额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具有责任。 网约车车祸保险...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
      一、婚后买了一个车离婚算是共同财产不?婚后购买的机动车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


·一、交通事故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无偿还能力怎么办?????????? 针对肇事方等侵权人暂时无力进行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受害方或者受害方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取得胜诉判决、裁定或其他文书。1、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会中...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变得越发的频繁了,而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对其进行规范。那么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赔偿项目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可得到以下比较重要且关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
      交通事故处理的结案时间需要看案情的复杂程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是离职申请书吧,到最后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当中会明确约定双方是属于协商的状况下才结束劳动关系,因此我们向公司提交的是辞职报告,而公司要给我们出具的应该是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主...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
      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哪些?在我国每辆机动车都会对应唯一的牌照,而只有在取得了相应的牌照之后,才允许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实中虽然经常出现遮挡机动车牌照的行为,但也有一些人会对机动车牌照进行损毁。不管是哪种情况下按照规定都是应当对行为人作出处罚的。那这其中,对机动车牌照损毁的处罚有...


·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现每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主要还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引起的,例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买车代步,加之道路拥堵,部分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越来越多,了解交通事故的等级划分和处理流程,对于车主朋友来说十分重要。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知识。...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迟交房如何赔偿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新变化? 自试点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两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今年6月底,第三批试点即将开启,商车费改全面推行。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7月1日全国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