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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并购工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普通离岸公司

  

  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会利用其已设立的运营或投资公司(即母公司)来进行并购,由这些业已运营或投资的公司成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同时外国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来持有目标公司被收购的资产。由于股权或资产的归属明确,结构清晰,便于管理,因此这种较为传统和直接的方式比较容易得到审批机构的认同。

  

  2.特殊目的公司

  

  在目前的实践操作中,很多境外投资者选择由母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工具来进行特定的并购交易。这种做法比较有利于达到如下目的:

  

  1)在大型投资项目中,针对每个项目设立专门的投资工具,便于内部管理;

  

  2)在某些避税地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设立特殊目的公司有利于减轻税负

  

  3)比较关键的一点是由特殊目的公司替代其母公司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使得母公司的投资风险在最大程度上被隔离。

  

  除境外投资者设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外,《并购规定》允许境内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即通过 “返程并购”使得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外得以上市。当然其中的风险和漏洞较大,为了更好地规避境内投资者利用“返程并购”隐匿或者转移资产等不法行为,国家外管局、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此类特殊目的公司从其设立、返程投资及境外上市均进行了严格的审批。同时在其所得税方面,只有当境内居民设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向并购后的目标公司增资,且增资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方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无论其境内投资主体是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应按国家外管局75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

  

  当然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并购并不是万无一失,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如电信、广告和教育机构等,国家严格规定了收购方必须具有特定的资质或经验。如缺乏此类资质或经验,投资者的母公司甚至都无法成为合格的收购方,至于特殊目的公司就更不可能适格。同时特殊目的公司被用来进行投资或并购时需要的审批更为严格,不仅需要得到商务部的批准,同时母公司常被要求提供担保、承诺、财务背景(审计报告)等相关信息,成本较大[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

  

  3.CEPA项下的香港和澳门投资工具

  

  在中外合资或者合作领域内,境外投资者亦可以选用CEPA项下经认定的香港或澳门公司作为某些受限制行业(建筑工程服务、城市规划等)并购交易中的投资工具。

  

  4.境外自然人

  

  除境外法人外,境外自然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以其自身名义作为投资工具,但这并不常见。对某些有资质和经验要求的特殊行业,同特殊目的公司一样,境外自然人同样无法适格。


·外资并购的形式
      《并购规定》允许外商对中国境内的并购交易可通过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来完成。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需综合考虑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政府许可、交易时间和交易结构对税赋的影响等在内的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可行的收购方案。 (一)股权收购 在股权收购交易中,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会向...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于评估结果的价格转...


·并购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并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专业确认的文件,主要是使并购双方了解该并购有没有重大法律障碍。 法律意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这主要是说明律师给出法律意见所凭借的资料、法规。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 主要说明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所要解...


·公司、企业兼并概念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出于减少竞争对手、降低重置成本、产生规模效应等动机,所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以达到完全控制对方的目的,这些产权交易和资产重组的各种各样的方法,统称为“兼并”。但兼并究竟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往往在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在某些...


·并购中外资知识产权陷阱
      在外资的知识产权策略面前,我们没有得到想要的资金和技术,却反而失去了唯一的资产——品牌,外资在商标方面主要预设了以下陷阱: 1.不平等条约策略 利用中方急于求成的心理,在并购协议中不平等地约定合资企业必须使用外方商标,完全排挤中方商标的使用。将中方的知名商标以高价折股...


·公司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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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合并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通过订立协议的形式而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因合并而设立的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合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流程有哪些?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验资户银行的各种开户表格;...


·境内外并购工具
      1.普通离岸公司 一般情况下,境外投资者会利用其已设立的运营或投资公司(即母公司)来进行并购,由这些业已运营或投资的公司成为直接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同时外国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来持有目标公司被收购的资产。由于股权或资产的归属明确,结构清晰,便于管理,因此这种...


·会计师事务所在兼并收购中的作用
      参与收购谈判工作,向收购双方提供财务会计咨询;在收购意向协议书签订后,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在审计基础上,接受委托对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为收购定价提供依据。...


·企业并购中的尽职调查程序
      尽职调查通常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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