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可以可以定罪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
  我国最高法院《解释》第61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一)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尚未规定,由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派生出来的其他实物证据(毒树之果)、通过非法搜查或扣押取得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看了上述的分析,具体能不能定罪要看案情具体的实际情况,虽然说只有单独一个的人的证言是不能认定被告有罪的,但是如果您的证言等能够互相得以印证,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足以证明案件真实,法官就会采纳就可以给被告定罪了。


·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有哪些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从字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上确实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法律中要求仅仅是一般主体,而要是职务侵占罪的话,那就是特殊主体,必须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刑事责任的承担上面也不同,那到底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


·职务侵占罪与非罪的区别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划分罪与非罪的时候都是很关键的。毕竟如果证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话,那么一般是属于违法行为,此时的处罚就不会那么重。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职务侵占罪与非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职务侵占罪中,侵占财产的数额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在职务侵占中,...


·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聚众涉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聚众涉黄案件的审理时间...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强奸 (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可谓是出现率极高的罪行,在各个阶层,都会存在,那么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其实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有很多类,他们有各自的规定和内容。如有些法律上规定,挪用资金就是用职务之便将资金归为己有或借给他人。 1、 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


·刑事辩护侦查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有: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二、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即犯罪嫌疑人因何罪嫌疑,侦查机关应当告知。三、为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有权提出书面意见。四、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五、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说到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应该要如何确定,毕竟在考验期内对缓刑人员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除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外,同时还不能再犯新罪。那到底要如何来确定这个缓刑的考验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在出入国境的前提下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罪指的是个人或者某个单位明知海关有关法律,却仍然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并有意识逃避海关的监管,并未未经允许私自运送违禁品,或者偷逃关税的行为,情节严重着,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国家是外交活动的整体与门面,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是对法律的藐视,对国家的侵害。不仅会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严...


·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
      在网络持续繁荣的今天,我们的生活逐渐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变革。而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利弊同生。诽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变多了起来,更严重的则构成了诽谤罪。那诽谤情节严重多少次构成诽谤罪?本文将会对此问题加以讲解。 什么是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不是属于单位犯罪,主要看犯罪的主体是不是单位。例如单位非法...


·扰乱信用卡罪怎么处理
      扰乱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具体量刑看个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