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不扣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根据现场证据做出相应的判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不扣分呢?具体该怎样扣分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不扣分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不扣分
  
  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第七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八)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九)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十)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一)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十二)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十三)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十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十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十九)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二十)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二十一)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二十二)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二十三)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一)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规定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九)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十)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十一)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十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十四)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十五)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十六)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十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二)驾驶员在实习期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三)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四)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五)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八)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九)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二)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一)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二)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三)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扣不扣分的具体内容,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然后根据当事人具体的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认定,最后根据扣分细则的具体情况判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扣分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的发生总是在不经意间的,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个人的原因,这个时候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有时候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有全责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事故的每一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而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事故双方承担对半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事故的赔偿也是对半的,其实并...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可能九级伤残,以伤残鉴定为准。 可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交契税能隐瞒多套房吗
      不能。国家各部门的法规(如税局、海关等)都规定如少征税,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补交的,所以必须要交。这个属于逃税行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什么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机动车被挂靠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理由有: (一)、关于被挂靠人责任类型的四种观点中,直接责任说(也称为表见代理说)的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与乘客签订运输合同,对于因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自...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
      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否可以?注册资本分次补交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一般是分五到十年缴清,由股东们协商决定多长时间资金到位,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一个划分,在这方面交管部门是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而具体又该怎么划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几种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赔偿协议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等情形,那么该赔偿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所谓可撤销...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
      一、房屋租赁网签备案后要交税吗?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