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所以如果配偶一方如果吸毒,另一方则会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久而久之,夫妻感情也会消失殆尽。那么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下面是对这个问题做的详细解答。
  
  一、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不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一方吸毒,另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一方吸毒且屡教不改,另一方不仅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以“有吸毒的恶习且屡教不改”为由判决离婚。
  
  二、一方吸毒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一方吸毒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答案是肯定的,且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吸毒且屡教不改,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但是以一方吸毒起诉离婚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确有必要,可以依法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代理自己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而上文中提到的问题,可以肯定的告诉您生活中发现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
  
  


·结婚登记处不能办理精神病离婚吗
      不可以,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因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


·一、离婚不离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不离家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不离家”是夫妻双方离婚后,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仍然居住在一起的现象。 近几年来,北京等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根据政策,一些户籍不在本市的当事人已经没有在本市购买房屋的资格。若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判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已经没有购...


·起诉离婚同意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同意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


·哺乳期妇女可以拘留时间是否有规定
      哺乳期妇女可以拘留时间是否有规定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离婚后能变更抚养费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


·对于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家暴法律如何判刑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判处原则是什么?
      离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判处原则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


·一、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会有什么后果?
      一、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会有什么后果? 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是: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还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法律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诉讼过程中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离婚夫妻如果要打离婚官司的话,自然双方都想通过这场官司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官司也会涉及到一个输赢的问题,那一般当事人要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呢?首先要了解打离婚官司的具体步骤才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决定打“官司”时,撰写一份简明合格的起诉状 打官司前要写好状...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
      一、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否可以?离婚后收入降低抚养费更改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