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处分抵押房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处分抵押房产就是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经济上的帮助。那么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是什么?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况又有哪些可能呢?为您解答。
  
  一、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
  
  2、扣除抵押物应交税费。
  
  3、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4、所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抵押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物处分价款超过偿还额的剩余部分属于破产财产;抵押物处分价款不足偿还贷款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经营状况。申请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长短确定,一般最高不超过抵押物现行作价的70%。贷款的期限主要有两种:短期建 设贷款以建设周期为限,一般3一5年;长期经营贷款15一30年左右。抵押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期限、货币市种确定的,人民币抵押贷款利率按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借款数额的多少,实行浮动利率。外币抵押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贷款利率加浮动利率执行。贷款利息实行 按季结息的办法,利息的收取方法是由贷款人按季直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收取。
  
  5、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6、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履发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7、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8、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二、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抵押权人终止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
  
  1、抵押权人请求中止的;
  
  2、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3、发现被拍卖的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
  
  4、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
  
  5、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况。
  
  对于上述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况和抵押权人终止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有了大致的了解了,对于自身的财产安全,尤其是房产,我们应该要给予很高的重视,所以,了解清楚什么是处分抵押房产是很重要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那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这个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最新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 卖方:_____...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一般应为未成年人。理由如下:一是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记人是产权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理论及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证制度,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在权人。《中华人民共...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一、应该怎样避免一房二卖 对于购房者而言,应重视从源头、从最初就开始防止和避免掉入“一房二卖”的陷阱。 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 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


·婚前债务高手房价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债务高手房价离婚后怎么办现代人在生活过程中,往往会选择先贷款拥有个人房屋作为基础保障,再去寻找结婚对象。那么,婚姻不顺而选择离婚过程之时,当碰到有关于婚前债务高手房价偿还问题时,房屋作为婚后共同生活场所,债务由谁承担?下面,我们会为您具体介绍关于婚前债务高手房价离婚后怎么办的...


·生活当中,大家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
      生活当中,您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像商品房这些要及时的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过如果自己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的性质的话,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就不像普通商品房那样简单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安置...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对于企业来说国家也会按照规定来征收房产税,企业房产税根据出租等不同情况会有不通过的征收标准,很多企业的所有人不知道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以及缴纳企业房产税有哪些的注意事项,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一、一般门面房租赁如何缴税? 1、按照租金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 2、按照租金收入交纳12%的房产税; 3、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的金额交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4、房屋出租如果是主营业务(单位),租金收入减成本、费用、税收(以上列举的几种税)后有利润,年利润额在3万...


·房屋他项权证是2023年是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们的国家建设的越来越好了,很多人现在就想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会听说过房屋他项权证是这一句话,可能我们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房屋他项权证是是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他...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处理
      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一方拖延过户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卖方身上居多,如果没有卖方的配合,那么买方也是不能顺利完成过户的。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 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