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大家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其实您经常会在一家私人的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但是毕竟这样形式的工作单位是对于员工的要求更加的高的,一旦员工因为不满足自己的公司要求就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作为员工来说应该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情况和补偿规定的。
   辞退的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辞退补偿
  一、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遭辞退有补偿的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法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4)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因此,当各位劳动者自己辛辛苦苦为自己的工作公司和企业工作创造更多的效益后,如果私人的企业和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的规定就随便的辞退了员工的话,那么作为劳动者是可以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偿的,甚至有些严重的公司和企业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如何办理?
      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如何办理? 公司法人两个合并为一个是对企业进行合并的步骤之一,企业合并可以合并现有资源,拯救已经亏损的企业,使原本发展速度变快,取得新的技术和人才等等。合并后的法人承担所有义务和享受所有权利。形式多种多样:购买、吸收、控股,不同行业之间也可进行合并。如何让...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一、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的董事组成,下列人员人员可以做公司的董事:股东、职工(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成立的公司应当有职工董事)或者非股东组成。只要是公司的...


·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
      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就注销公司吗认缴制没有缴清注册资本不一定就会注销公司,我国目前虽然在很多情形下由于公司的设立者在最初并没有能力偿还全部的注册资金,故而为了刺激各地经济的发展,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资金认缴的时间,若是在时间内没有缴纳完全,公司有可能会被注销。根据《公司法》与《公...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变更公司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变更了名称、注册资本等信息,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那么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


·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合伙设立的企业。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抓住机会设立属于自己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可以将多人的资金集合起来,解决筹集资金的问题。不过合伙企业的设立应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公司法中的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


·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
      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合同是当事双方共同签订的,所以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合同的条款。可是往往公司处于强势而公司的员工处于弱势,所以有些企业员工可能会遇到或担心遇到公司私自变更合同的问题,那么公司私自变更合同有效吗?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公司私自修改合同有效吗 公司...


·公司在遇到特殊经营困难的时候,其实是允许进行裁员的,此时有一
      公司在遇到特殊经营困难的时候,其实是允许进行裁员的,此时有一部分的公司员工是法律规定不能裁掉的,而具体关于公司裁员的方式,我国也是作出了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这个公司裁员的方式有哪些吧。 公司裁员的方式有几种?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处理裁员方法,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


·发现装修公司转包怎么办
      转包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