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深圳有很多历史遗留建筑,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随着深圳市的发展,在高房价和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深圳出台了有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但是还有不少人不清楚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21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这份2016年7月30日印发的措施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值得注意的是,40万套的建设量,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深圳开工的35.7万套商品房总量。
  
  人才住房用地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土地空间紧张的深圳,为了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用地保障提出多条规定,包括:
  
  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
  
  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
  
  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
  
  新建或扩建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公寓;
  
  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房。例如: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
  
  为提升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日前深圳市还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2、新政后,“小产权房”或许多了一条新出路
  
  深圳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建筑,俗称“小产权房”。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
  
  这些“小产权房”手续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但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又难以拆除或者转正。此次,新政中有多条措施涉及“小产权房”,或为“小产权房”处置提供一条新出路。
  
  措施一:鼓励有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措施二:“十三五”期间,通过没收、租赁、征收历史遗留建筑等方式筹集不少于8万套人才住房。
  
  措施三: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措施四: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措施是否会得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原村民的支持与配合,还有待观察。
  
  3、高房价之压,人才流失成深圳首要难题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数据计算,2011年全年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8988元,至2015年已涨到每平方米33526元,涨幅为76%。而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同期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仅为22%。
  
  高企的房价在令人才止步的同时,更令企业家们担忧。“从企业能承担的成本角度考虑,我们给员工涨工资能涨15%,但房价一年里涨了太多,这会让员工很难在深圳立足,导致我们招揽人才变得越来越困难,没了人才,企业以后就没有发展后劲。”一位深圳科技企业董事长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在介绍会上说:“近年来深圳居住成本不断增加,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对高房价,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困难和压力与日俱增。此外,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将高达51万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促进人才在深安居乐业已十分迫切。”
  
  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并结合人才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加以完善,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促发展”的人才住房与“保基本”的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人才安居是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洪海灵说。
  
  措施规定,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洪海灵表示,深圳是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这决定了人才住房也必然属于稀缺资源。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流转,可以杜绝通过人才住房牟取暴利,也有利于实现人才住房“只增不减”,充分发挥其住房蓄水池效应。
  
  按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将在3个月内出台,涉及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修订也将在3个月内提交送审稿。
  
  随着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出现,小产权房的何去何从也有了明确的出路。比如鼓励原农村集体组织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等。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


·买二手房 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买二手房 多长时间能拿到房产证 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网签房子可以买,网签就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系统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故网签购买...


·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我们知道,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对于那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去抵押,否则不但起不了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不能被抵押的房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
      夫妻离婚后需要依据相关协议办理房产相关手续。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
      住房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需的,都说家是我们最好的港湾,正是因为这样,现在的房地产业开始越发强大起来,但是一些公司企业为了从中获取更高额的利润便开始从建筑材料中谋取非法盈利,导致房屋质量较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那么对于此类房屋的拥有者便可以进行房屋质量起诉,那么下面让我们给...


·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双方往往有共同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您都知道在离婚时可以将双方共有的房产进行过户操作,那么对未离婚的夫妇来说,如果有房产过户的需求,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这样的操作呢?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一、不离婚房产能过户到一方名下吗 ...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无主物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无主物不属于埋藏物的一种。因此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埋藏物...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房产是重要的一项。房产移交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是怎样的概念和流程,如何登记办理。那么,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


·给孩子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
      给孩子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赠与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