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常常需要进行抵押和质押,但是很多人对质押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日常经济交往中,常常需要进行抵押和质押,但是很多人对质押和抵押这两个法律概念存有疑问,不知道他们两者之间存在什么区别,其实,抵押和质押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权利所指向的对象,一般来说,抵押针对的对象是不动产,而质押因为其交付成立的限制条件,所以针对的对象为不动产。这也就是不动产为什么不能质押的原因。下面,我们就和您介绍一下质押的相关内容,以及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一、什么是质押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而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从上述内容相信您对于不动产为什么不能质押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质押的对象只能是不动产和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抵押的对象通常为不动产。抵押和质押在抵押标的物和生效、支配权、权利的实现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其中主要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房地局网签过户价为计税基数:契税计税区间为1%到3%,个人所得税计税区间为0到1%,增值税计税区间0~5%。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能撤案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报案后是不能撤案的,因为醉驾出车祸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没有撤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一、商业车险项目有哪些?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法律中是怎么定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呢...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引发双方纠纷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有一个责任认定书的发放,而许多人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怎么办对方不到场,...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伤者八级伤残怎么赔偿?1、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谁开车谁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谅解缓刑的条件有哪些?1、得到家属谅解只是作为缓刑的条件之一。2、能否判处缓刑,关键是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哪个量刑档次,交通肇事罪有3个不同的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人身伤残的赔偿按照受害人的居所作了不同规定。具体地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关于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两个标准,即城镇居民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标准,农村居民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法律规定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而此时如果双方无法调解的话,则建议最好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官该怎么确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那么,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车主可以找小区物业,或者走法律程序,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