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撤销权起诉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撤销权起诉状撤销权之起诉状范文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
  2、……
  3、……
  事实和理由:
  ……。
  ……。
  证据和证据来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月××日
  撤销权之起诉状实例
  原告: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原告和被告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技术转让费30000元;
  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通过电视宣传播出了##项目的招商广告,原告看到广告后便来到被告处考察该项目。被告给原告了一份宣传册并给原告介绍了该项目,称原料易购不受国家限制,且利润高,生产成本约1800-2000元/吨,销售价可达4500/吨,并且协助建厂,提供各项建厂手续、证件。经被告宣传利诱后,原告误认为该项目有投资价值,遂于2011年5月13日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将其开发的##的全部技术转让给原告,技术转让费为35000元。由于原告没有带够钱,被告要求原告先交了1000元定金,但没有向原告传授技术,也没有说明该技术所需的原料名称。
  合同签订后被告派了一名技术人员随同原告到其当地培训技术,原告回去后于2011年5月15日又向被告支付了29000元。被告收到钱后,技术人员告诉了原告生产##的原料,二人到当地化工市场去采购,原告得知该原料的价格每吨在4000元左右,并且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鉴于此,技术人员也未能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没有买到原料,原告更是无从学到技术。之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处理此事,被告都置之不理。
  原告认为:被告宣传自己的产品利润高、原料易购不受国家限制,而事实上原料价格和被告宣传的价格差距很大,没有任何利润可言,且该原料属于易燃品,若生产经营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被告虚假并夸大宣传了自己的产品,属于欺诈行为,原告在受到被告误导及欺诈下签订的合同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撤销。故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上述是我们整理的破产撤销权起诉状范文及实例。在填写诉讼请求时必须明确写明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按照上面的要求提供充足证据,在事实与理由中写清原因然后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行使撤销权等等。更多详细内容欢迎咨询的律师。
  
  
  


·法律对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要求吗?
      1.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2.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一、 最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时并没有相应的顺序,清算组只需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完成过后公司再偿还相应的赔偿,我国对于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 二、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是拥有独立资产的法人组织,独立的财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在公司经营出现无法跨越的困难后,一般会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则破产,再则重整,这两者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也会发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


·以房抵债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以房抵债合同,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以房抵债合同有效。 在企业破产案件中,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则以房抵债合同无效或者管...


·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
      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分公司一旦破产主公司也会受到牵连,同样员工的生活也会受到不小的影响。分公司破产清算相对于主公司破产清算来说较为简易,但仍有很多复杂的过程。如果您所在的公司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这样的事情,建议您了解一些关于分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以及员工赔偿的法律知识,来为...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


·以房抵债的债权人不享有购房优先权,其债权是否就必然属于普通债权?
      以房抵债的债权人是否享有其他优先权(如抵押权、质押权、建设工程优先权等),应根据其原债权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以房抵债合同并不当然消灭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只是双方当事人设立了一项新债,且新债与原债并存,当新债得以清偿时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由于...


·公司注销的程序步骤
          如果一个公司想注销,但是该公司下面还有分公司,这种情况下应该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其注销步骤如下:
    
      一、公司...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的溯及力的规定是法不溯及既往,也就是新的企业破产法发生规定之后,那么以前的企业破产的一些程序还应当按照旧法来进行执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成立清算小组的股东会决议需要经过多少人同意?
      成立清算小组的股东会决议需要经过多少人同意? 一、成立清算小组的股东会决议需要经过多少人同意?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


·上市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破产后由法人的全部财产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