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定金是违约定金,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两者不能并用,否则,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而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在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并且只能由守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而不能两者都同时选择适用。
  关于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能否并用问题。《民法典》没有加以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民法典》明确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并用,而违约金就是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因此赔偿损失也不能和定金罚则并用。另一种观点认为,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应当并用,但是要受到限制,即两者并用时,不应使非违约方获取不当利益,通常以两者并用不超过合同标的价金总额为限。理由如下:
  1、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是不同的责任形式,定金罚则兼具担保和惩罚功能,它的适用不以当事人违约实际造成损失为前提,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独立于赔偿损失责任予以适用。
  2、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赔偿损失以完全赔偿为原则,当两种责任形式并用时,可能出现定金担保利益和损失赔偿金之和超过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情形,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此予以限定是必要的。
  3、违约金并非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因为预定的损失赔偿金必须是以损失的实际发生为前提,但违约金的适用仅以一定违约行为发生为前提,因此《民法典》规定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不能并用并不能推导出赔偿损失与定金罚则也不能并用的结论。
  4、如果当事人选择违约金条款,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当事人选择定金条款,当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按照前述两者不可以并用的观点,当事人的损失将得不到救济。这样显然会引致《民法典》所保护法益之失衡,亦有体于公平原则。当然,为有效实现定金的担保功能,定金罚则与赔偿损失并用时,应首先适用定金罚则。只有当适用定金罚则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损失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当事人的请求判令违约方再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合同定金和违约金是否可以并用的介绍,可见,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两者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增加;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一、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成立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三)合...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提出可以吗?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进口贸易合同范本 卖 方:—— 合同号码:—— 买 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 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


·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中介合同作为一个专业法律名词,很多人并不熟悉,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运用极其广泛。那么,中介合同的概念是什么呢?有什么特征呢?关于中介合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都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中介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中介合同的概念 根据《民...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合同向对方违约,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诊所签了合同毁约的毁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损害赔偿(4)支付定金(5)其他补救措施。二、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发生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情,因合同签订的产生的定金应如何处理呢?很多当事人就在这里发生了纠纷。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辞退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第47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是按每满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


·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一、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所以旅游电子合同要当事人签字的,不签字合同就不成立,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进行一项新技术的研发需要一个团队的人的通力协作,如果是高新技术研发可能会需要多个团队的合作才能完成。两个团队在合作时需要签订一个技术开发合同来承担风险和分担任务,在拟定技术开发合同时根据模板制定会降低出错的概率,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是什么? 技术开发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