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全国各地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固定的,但具体缴纳细节还要看当地的社保局具体的规定,所以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是多少,还是要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情况计算,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就是说,缴纳“五险一金”不以劳动者或用工单位的意愿为准。用工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同意不缴纳“五险一金”为由不为该劳动者缴纳保险金。
  
  一、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6、住房公积金按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各自5%到15%的标准缴纳的。
  
  二、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之社保
  
  参保单位职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予以明确,银川市缴费基数参照自治区标准。
  
  其中,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在2012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核定。缴费基数高于2012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对低于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2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而定,在2012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100%之间自主选择。选择50%的年缴费4896元;选择60%的年缴费5875元;选择70%的年缴费6854元;选择80%的年缴费7834元;选择90%的年缴费8813元;选择100%的年缴费9792元。
  
  三、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之住房公积金
  
  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9960元,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区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的规定。经计算,2013年度我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度最高不超过2997元(个人和单位合计)。超过部分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厅和省统计局日前共同公布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4109元,该统计数据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据此,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随之变化,下限提高至2205.45元,上限提高至11027.25元。
  
  这也意味着其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养老待遇也将相应提高,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个人每月最低需缴养老保险176.44元,每月比以前应多缴22.68元。
  
  四、养老险缴费基数调整
  
  下限2205.45元 上限11027.25元
  
  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2013年甘肃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的。据悉, 2013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为44109元,较2012年度的38440元增长了5669元。随着此数据的公布,甘肃省省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也有了变化。在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60%~300%区间内,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据此,2015年度全省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即(44109÷12)×60%=2205.45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00%,即(44109÷12)×300%=11027.25元。月平均工资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
  
  所以如果在银川工作的劳动者,想要计算自己的五险一金应该缴纳的费用,需要参考的不仅是银川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还有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而且为了避免薪酬较低的劳动者所缴的费用比例较大,不同工资水平的劳动者的五险一金计算依据是不同的。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可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做房产抵押,但是异地贷款房产无法评估,因此无法异地贷款。可以采取先在天津一次性或商业贷款,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方法,至于是否是异地,看你公积金的缴纳区域。如果双方都是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不能在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方,但是可以在天津一次性或商贷...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什么?
      敖汉旗土地使用权管理内容包括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报批等费用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属于土地使用权人的自有财产,土地使用权人对划...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


·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就是对该土体拥有使用权的有效凭证。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主要在于不能买卖交易也不能作抵押用而且有被不良开发商不良使用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概念,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风险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 没有土地使用证危害大,具体如下:1、没有土地...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如今国家的许多城市中的老城区都在进行拆迁改造的工程,尤其是以长沙为代表的这类一线城市。所以为了补偿那些被拆迁老房子的农民集体,国家出台了相关的补偿政策,以保证农民集体的权益。那么,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长...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到哪办理流程具体如何? 土地使用证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证明文件之外,更是处理其他事物比如房产证的办理、建设工程的报批报建等事务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以上证件是不可能办理下来的。所以,企业或个人在拿到土地使用证之后,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


·面对征地拆迁 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
      征地主要是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给予一定补偿。虽然是强制性的,但是老百姓同样享有一定的权利。保障好老百姓的权利,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征地也才能顺利进行。面对征地拆迁 老百姓手里有哪些权利?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手里...


·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国家为了能更好的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进行勘察,符合征地要求的就对土地进行征收。作为土地的使用者,最关心的还是土地征收问题。根据征收地的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关于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我们可以参考下文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来了解。 一、征收...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个体征收土地程序是怎么样的?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


·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一、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以哪个为准?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地方拆迁政策和国家拆迁政策不同时,一般是以国家政策为准,以地方拆迁政策作为参考。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