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1、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在实际做出赔偿之前,需要先鉴定出劳动者具体受到的人身损害等级,然后再根据当地的实际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地区,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其实都还是有一些不同的。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前提肯定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安排下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了班。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主张加班工资。对于加班工资的发放也有具体的标准,那究竟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呢?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呢?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包括很多单位工程,包括基建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等工程施工任务完成后,要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这样,符合单位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部门会出具质量合格证明。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谁组织?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单...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是多久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三个月(设置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起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故续签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不能...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用人单位辞退孕妇员工补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只有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能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在建设工程时一定要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施工,一旦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时可以...


·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当时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有的企业却知法犯法,不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加班工资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单位非法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工资
      视情况而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虽然说一个优秀的员工本身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
      虽然说一个优秀的员工本身应该服从公司的安排,但这种安排也必须要在员工能够接受的并且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如果公司有在其他地方投资,那在新公司刚起步的时候就很有可能对内部的劳动关系进行调转。有部分在天津的劳动者就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天津劳动关系调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天津劳动...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