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建筑工程项目的重心在于质量管理,如果建筑工程不能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建筑事故。那么,工程施工管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整编后,与您分享如下。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施工准备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一般包括:
  
  组建施工的管理体系、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材料准备、确定施工班组、资料报送等内容。
  
  一、合同签订后
  
  1、确定施工队伍和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
  
  2、向甲方索要详尽的施工图纸,仔细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状况(包括实际面积的估算、工作量的确定等)。
  
  3、书面向甲方提出我方进场前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进度计划、最终版施工蓝图及电子版图、确定图纸会审时间)
  
  4、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进一步确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
  
  5、熟悉图纸内容。
  
  二、图纸会审后
  
  1、现场管理人员联通施工方共同结合会审记录及材料优化方案,了解图纸变更内容并重新核定成本。
  
  2、公司和施工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外墙施工中,在合同里一定要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条款予以明确,以防后患)。
  
  三、收到进场通知后
  
  1、核实施工作业面、临设场地及加工场地并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最终进场时间;
  
  2、与总包签订分包协议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如有必要);
  
  3、确定综合施工方案并报送甲方;
  
  4、公司内部综合交底(包括合同关键项、其他单位人员背景及注意事项、施工关键节点、材料使用注意事项、技术关键点、回款及签证要求、其他施工要求等);
  
  5、按进场时间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进场。
  
  6、按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准备下次材料计划。
  
  7、如有可能,特别是大型工程,最好先进行样板施工,并请甲方对材料和施工质量予以书面确定。
  
  四、进入全面施工作业
  
  1、按施工进度节点,落实材料进场计划。
  
  2、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检查(包括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3、按进度量报送甲方并催收进度款。
  
  4、在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准备好相关洽商、签证,并向甲方及时报送,待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负责协调好我方和其他施工方、监理方、甲方现场人员等的关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五、工程收尾及验收
  
  1、工程完工前,现场管理人员须掌握好并积极落实工程进度和工程款进度的协调一致性。
  
  2、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连同施工方、甲方一起对施工量予以三方确认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3、在验收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自查,如有问题积极整改,以防后患。
  
  4、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收集并妥善保管好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资料,着手准备好完工和结算报告。
  
  六、说明
  
  以上流程基本包括了对施工整个过程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那些面积小且金额少易于管理的项目,可对整个流程酌情适当简化。但对于那些金额较大、面积较大、施工环境较为复杂恶劣的项目,尤其是那些因甲方关系较为复杂可能会影响到货款所要的项目,则必须尽量做到完整无误。根据公司目前的现状,工程大小的确定,暂以100万或1000平米予以界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从以上具体流程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贯穿始终的。施工过程中要求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总而言之,工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流程,不仅是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更是其应尽的社会义务。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
      湖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包括哪些? 一、建筑施工资料管理包括: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


·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一)可以直接断交,下次入职新公司继续续上。1、医保断交3个月后,想再享受医保待遇,需先交足6个月再说(注:各地政策不一,请以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2、养老断交,主要是影响以后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二)选择以个人名义或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交当时的要求,续交的话,医保必须和养老...


·我国规定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吗
      试用期对公司和员工本人来说是一个互相适应的阶段,公司和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相互考察,过了试用期以后,如果觉得合适的话,双方在正式的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了。很多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于劳动合同包含试用期吗是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实际上这本身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 一、我国规定劳...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俗语说,要致富先修路,由此可见,道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交通、信息、人流、物流聚集的地方。我国市政对道路的工程质量的监管也早已提上日程。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道路工程质量是重点。那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现在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时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
      入职几天便离职有工资吗?找工作,您都会遇到很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担心自己只入职几天便离职没有工资的情况。那么,入职几天便离职究竟能不能拿到工资呢?其实,我国劳动法对此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


·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多少钱
      生活中您如果遇到了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到权威机构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才是我们维权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向鉴定机构交纳一定费用的,有关鉴定费用是多少,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多少钱的问题。 一、我国一般工伤鉴定多少钱?...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 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 现在一些小的建筑企业由于资质不够,无法承包大型工程,于是很多企业选择挂靠到具备工程资质的企业名下。在缴纳一笔挂靠费后,可以承包相关的工程项目。为了防止纠纷,双方得签署一份挂靠协议。那么,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工程挂靠协...


·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也给员工自身造成了一种危机意识,如果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的话其实是有利于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因为在这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当中我们时刻都应该注意充实一下自己的。因此,其实有很多的员工都特别的关注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依据是什么的这个问题。 一、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