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规定?
  
  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发展。而建筑工程项目的重心在于质量管理,如果建筑工程不能严格按照图纸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就可能出现重大的建筑事故。那么,工程施工管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整编后,与您分享如下。
  
  工程施工管理流程
  
  施工准备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一般包括:
  
  组建施工的管理体系、熟悉和审核施工图、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材料准备、确定施工班组、资料报送等内容。
  
  一、合同签订后
  
  1、确定施工队伍和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
  
  2、向甲方索要详尽的施工图纸,仔细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状况(包括实际面积的估算、工作量的确定等)。
  
  3、书面向甲方提出我方进场前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包括总进度计划、最终版施工蓝图及电子版图、确定图纸会审时间)
  
  4、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起进一步确定施工计划和施工进度。
  
  5、熟悉图纸内容。
  
  二、图纸会审后
  
  1、现场管理人员联通施工方共同结合会审记录及材料优化方案,了解图纸变更内容并重新核定成本。
  
  2、公司和施工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外墙施工中,在合同里一定要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条款予以明确,以防后患)。
  
  三、收到进场通知后
  
  1、核实施工作业面、临设场地及加工场地并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最终进场时间;
  
  2、与总包签订分包协议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如有必要);
  
  3、确定综合施工方案并报送甲方;
  
  4、公司内部综合交底(包括合同关键项、其他单位人员背景及注意事项、施工关键节点、材料使用注意事项、技术关键点、回款及签证要求、其他施工要求等);
  
  5、按进场时间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进场。
  
  6、按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准备下次材料计划。
  
  7、如有可能,特别是大型工程,最好先进行样板施工,并请甲方对材料和施工质量予以书面确定。
  
  四、进入全面施工作业
  
  1、按施工进度节点,落实材料进场计划。
  
  2、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检查(包括材料管理使用情况、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
  
  3、按进度量报送甲方并催收进度款。
  
  4、在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时,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准备好相关洽商、签证,并向甲方及时报送,待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负责协调好我方和其他施工方、监理方、甲方现场人员等的关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五、工程收尾及验收
  
  1、工程完工前,现场管理人员须掌握好并积极落实工程进度和工程款进度的协调一致性。
  
  2、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连同施工方、甲方一起对施工量予以三方确认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3、在验收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自查,如有问题积极整改,以防后患。
  
  4、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收集并妥善保管好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资料,着手准备好完工和结算报告。
  
  六、说明
  
  以上流程基本包括了对施工整个过程的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于那些面积小且金额少易于管理的项目,可对整个流程酌情适当简化。但对于那些金额较大、面积较大、施工环境较为复杂恶劣的项目,尤其是那些因甲方关系较为复杂可能会影响到货款所要的项目,则必须尽量做到完整无误。根据公司目前的现状,工程大小的确定,暂以100万或1000平米予以界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从以上具体流程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贯穿始终的。施工过程中要求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总而言之,工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流程,不仅是对施工单位的要求,更是其应尽的社会义务。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
      众所周知,如今职场竞争激烈,好工作不易寻找,经济也还未全面恢复景气,却依然有大批职场人义无反顾地递交辞职报告。职场人的离职原因各种各样,那么离职办理也应该办的干净利落,走得既没有金钱纠纷,也不让自己委屈纠结。关于离职转劳动关系具体怎么做?下面且听详细论述。 离职申请:劳动者提...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会有专门的检验检测人员,在设施完成的不同时间段,或是在开工前,正在进行中的,还是已经结束的不同时期,对工程所有的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人行横道、人行地道结构、挡土墙、附属构筑物、进行质量验收,可根据具体问题来制定验收方案,以便配合工程进度并同时完成检测验收...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


·端午不发工资合法吗?
      大学生毕业季就要到来了,学子们怀揣着希望涌入人才市场时,一定会发现,有很多公司宣称:“我们节假日正常上班。”眼下就是端午,想要申请假期的员工也会听到一种说法,就是端午不发工资。那么,像这些企业们一样,节假日不放假或者一旦申请假期就不予发放工资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其严重程度如何,就...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还有几年应该怎样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还有几年应该怎样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有的,30天内,发生工伤后30天内,单位必须申报,单位不申报的,职工个人可在发生工伤一年内自己进行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 一、合同到期上班有工资吗? 合同到期上班也是有工资的,而且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之前劳动合同终止。未签...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没有签劳动合同做了七天自离有工资吗
      有。没签劳动合同,自离了是有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


·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时间
      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时间?第一,即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也不能规避加班费。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按照计件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个体被工商行政罚款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催告程序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1)履行义务的期限;(2)履行义务的方式;(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