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相比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实际上,当事人不订立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因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劳动合同法中采取措施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劳动合同法》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不仅仅是在刚刚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订立,之后也是有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续签等问题的,只要是法律中明确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要是当事人不订立书面合同,则就需要承担想要的处罚。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


·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公司来主导的,此时需要公司及时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最后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了。那具体来说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
      一、在试用期能随时辞职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日通知义务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相关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确定:1...


·店里员工服从该怎么样辞退?
      店里员工服从该怎么样辞退?对于员工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公司可以出书面的警告信,并要求员工签字收信,或留取相应录音证据,并提示再次警告将视为违反制度并不符合岗位规定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对于员工违反制度的情况公司可以不予以赔偿;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对于无故旷工行为加以约束,如符合...


·工伤认定中止时限的事有哪些?
      工伤认定中止时限的事有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


·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
      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童工辞退了需要处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即使辞退了,也是需要进行罚款的,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二、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之日起停发疾病救济费,改发产假工资,并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病休的,从产假期满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也可以双方通过协商之后解除,具体解除方式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双方需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的内容。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