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一、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施细则中解释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二、中小企业股权变更涉及哪些税收?
  
  
  1、印花税
  
  股权转让需要征收印花税,其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缴税主体为股权交易双方,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中剔除。
  
  2、个人所得税(股权出让方为个人的情况)。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出让方应将投资溢价部分按照“资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缴纳主体为股权出让方。股权受让方以及公司不缴税。
  
  如果出现公司代缴税金,需要将其从公司账务剔除。
  
  如果股权出让方为法人单位,股权出让时不涉及所得税税金,其所得合并到法人单位收入计算应税所得。
  
  3、增值税
  
  股权转让目前所得不涉及增值税。
  
  三、股权转让时,税金如何计算?
  
  1、印花税
  
  由于目前注册资金属于认缴制,因此在股权变更时,往往出现股权实际转让金额与认缴金额差额较大的情况。
  
  印花税是对合约总额进行计征的,而不是实际交易额。股权转让合同,必须体现股权出让方在公司认缴总额、实缴金额以及股权转让金额。印花税以三者金额最大项作为计税基础,而不是一定是某个金额。
  
  但此约定,在不同的地市,甚至同一税务管理局的不同专管员的认知都不同,存在征收乱象。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股权增值金额”(=实际转让价格--实际投资金额-股权转让合理税费)。
  
  简单理解,股权出让方原始投入为:100万元,转让价格为120万元,那么出让方股权增值了20万,印花税交了600元(以120万为税基征收),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39880元。
  
  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入,相当于出让方没有从资产转让收益中获益,因此不存在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会以出让方转让股份所占公司净资产价值为标准来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其股权对应净资产,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成交价格,以此来确定所转让股权公允增值,从而确定其是否应缴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当然,特殊情况下股权转让,低价也会被允许。
  
  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一文中有详细规定。
  
  四、股权转让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犯得最大的错误有以下几个:
  
  1、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时,直接转让;
  
  股权转让中出现股权增值时,出让股东要根据增值净额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但是其股权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还是留存在公司里,将来,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或者股权再转让时,仍需按照“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出现了双重税负。
  
  建议,在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大于“实收资本”时,如果股东需要进行股权转让,先分配账面利润,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出现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人员将缴纳税金计入公司费用。此类支出,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企业所得税税收风险;代个人支付税款而列支公司支出,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我们要注意,在进行避税的时候,股权持有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进行转化从是实现避税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另外,我们在股权变更的时候,主要是需要缴纳税费是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印花税等。
  
  


·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受贿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很多不同领域的领导都会利用职位的便利,替相关人员瞒报,谎报具体情况,私有企业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也有这种情况,那么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吧。一、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


·上市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区别
      产生前提不同。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没有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股东可以是自然人股东,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但董事一定是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


·股东如何变更
      股东如何变更 公司股东变更也是一件麻烦事,那么下面详细罗列一下变更的基本条件: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2.《公司申请委托书》需要公司盖章,并且注明委托事情以及委托事情的权限 3.责任公司变更股东需要提交原股东会决议(转让双方主事...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通常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通常是什么?一、公司股权转让原因是什么? 在一个企业运营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加良好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变更,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成立,都不会只有一个人入股,所有如果中间有股东有其他的考虑,可能就会实行股权转让。 当股东有其他的资...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
      关于公司法人怎样解除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收购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制定收购计划。制定收购计划也是初步作出决策的阶段,收购者如果一开始便能组成项目小组,作出的决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往往就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这一阶段主要包括确定收购对象的标准,计划今后工作,明确收购的原则及战略。 2、寻找目标...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关于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方式规定较为简略,仅仅规定了查阅、复制两种方式,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又增加了“摘抄”的行使方式。《公司法》明确规定知情权的行使主体是股东,股东委托的其他人不是股东,无权行使知情权。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是怎样的一、企业减资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在很多高科技公司,存在不少商业秘密,这些秘密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也是竞争力的体现。一般来说,当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会要求其签署一份保密承诺书。涉及到竞业条款的话,公司还会额外支付一笔报酬。那么,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 并非公司在设立登记之后,就一定会在自己预想的时间范围之内存在,公司登记机关在发现设立不符合规定之后,可能会按照规定进行撤销,公司登记撤销许可是行政处罚吗?对于那些受到行政处罚,并且留下案底的行为,将会给自己日后的行为,带来不便。 一、公司登记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