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原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68号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条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第五条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第六条 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二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由申诉人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案件处理费由当事人双方在收到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后五日内预付,预付金额按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视案情而定。
  第八条 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遇有下列特殊情况,除交纳仲裁处理费和受理费外,还应当负担下列费用:
  一、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自行收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地调查取证申请,或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异地调查取证所发生的办案人员差旅费用;
  二、当事人依法申请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仲裁文书的实际费用;
  三、当事人申请第三方进行鉴定、勘验、翻译、公告的费用;
  四、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前款规定的费用,(一项四项的食宿费和误工补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二、三项和四项的交通费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收取,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预付。
  第九条 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败诉,一方胜诉的,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负担;当事人部分败诉,部分胜诉的,仲裁费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负担的数额。
  第十条 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撤诉的案件,仲裁费由申诉人负担,减半收取。
  第十二条 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
  一、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
  二、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
  三、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
  四、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收费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仲裁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费主要用于仲裁活动经费开支的补助,包括:仲裁办案费办案补助、交通补助、误餐补助、聘用人员费用等;文书表册印刷费;办案车辆及专业设备购置费;资料、宣传教育费等。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当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管理政策和财务制度,接受同级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0日起实施。
  由此可见,在劳动仲裁收费项目中,受理费很少,往往可以忽略不计。真正的大头在处理费上,目前广东省对有争议的劳动仲裁案件实现累加收费,按照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当事人在进行劳动仲裁之前,也应该对这些收费标准有所了解。以上就是关于《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员工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员工?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是哪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违法
      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一旦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出,否则就有可能构成违法,此时认定部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通常工伤认定好久没下来才算违法行为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一、索赔条款 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 (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
      在一些生产企业劳动的职工,在工作途中有面临安全事故的风险,当不幸遭遇事故导致受伤的,应该在病情稳定后及时的提出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才能向社保机构及单位提出赔偿请求。那么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效吗? 职...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建立的鉴定制度。那么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何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 一、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认...


·十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新内容是什么?
      随着工作时间的安全问题是日益严重,工伤的状况也日益显现出来,对于工伤的赔偿也是各个劳动者的重视要点,为了防止受了工伤而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 ,十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的实施方针如何?那么律师356来给我们解说一下: 一、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抹灰工程是工程质量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发生质量通病的情况比较普遍。如墙面出现裂纹、空鼓等,这种质量通病虽然不是很严重,但是影响到建筑物的外观及业主的使用。那么抹灰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抹灰工程质...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包括哪些? 1、协商解决 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同时也是在解决争议过程中可以随时采用的。协商解决是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2、企业调...


·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
      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是不可以被辞退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