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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与法定解除有何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解决一些合同事务中,出现了约定解除又有法定解除,两者之间的区别有: 
      1、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 
      2、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第二,合同解除;

    ...


·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民法典第565条【合同解除程序】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驾校学费退费的法律规定
      1、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应予全部退费。 2、已经完成科目一考试,因为学员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之后的培训费。 3、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


·解除权的法律定义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只要这一方做出意思表示,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根据解除权发生的原因,解除权分为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逾期支付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先用来抵违约金?
      1、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事先约定好补交的购房款先用来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那开发商可以用购房款抵违约金。   就是买房者在跟卖房者一开始有说好用逾期支付的房款去抵违约金,那么接下来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了,开发商就可以采取这种抵付的方式先把违约金偿清了。不过,一般人在签购房合同的...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

    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


·债务抵销的效力
      债务抵销的效力主要有:

    1、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

    2、债权债务关...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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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方法和效力
      债务免除的方法为: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


·债务抵销须具备的要件
      债务抵销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系以在对等额内使双方债权消灭为目的,故以双方债权的存在为必要前提。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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