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要明确谁可以提起,即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
  (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人,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补的。
  (3)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请求权人。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遭受损失的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
  (2)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人民检察院不是“应当”而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要明确谁对附带民事诉讼负有赔偿责任,即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
  (1)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注意在此种情形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仍然是未成年人本人,只不过由其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行被告的权利、承担被告的义务而已,但是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列明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5)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在(4)和(5)情形下,遗产继承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但是如果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的,则不能将其列为被告。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数额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的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应当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附带民事诉讼成年被告人的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亲属,注意这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的亲属并非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三、要明确可以提起赔偿的范围
  主要是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四、要明确何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原则上,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外,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什么,再来看看为什么要设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做一方面强调了司法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是对效率的兼顾,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解决了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同时,附带民事诉讼很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才是诉讼的主体,他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同时,也是当事人,理当享有被保护的权利。
  
  
  


·量刑规范化意见指导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法制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今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人们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就问都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如果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经济受到损失都会依法追究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犯罪的量刑有着严格的规定,那量刑规范化意见2017指导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违法运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的口袋越来越鼓,所以对于如何让自己的资产增值,成了他们重视的事情。人们往往会将自己的钱投资到一些金融机构中。但是这些机构也是会违法运用资金,那么违法运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听我们为您讲一讲。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


·一般提供卖淫嫖娼场所罪怎么判?
      一般提供卖淫嫖娼场所罪怎么判?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


·盗窃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盗窃罪方面的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对于盗窃的价值和性质都有着相应的处罚政策。盗窃罪是非常令人讨厌的,对于盗窃的行为我们从古时候就感觉这是道德上的不完善,所以说盗窃是非常严重的。那么盗窃罪相关法条是什么?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


·界定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界定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在这里先要提醒一句,一般而言,涉及到犯罪一事,大多数都是公安机关作立案处理的。至于证据一事,这是侦查机关需要花费的心思。至于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这得区分犯案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是电话诈骗,就需要通话记录和来电记录等;如果是网络诈骗,就得看双方的聊天记录等等。...


·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被剥夺了终身自由。日常生活还是很多人不了解无期徒刑,常常会问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对于这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无期徒刑剥夺终身自由,是没有期限限制的,所以无期徒刑没有时间...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证据。因此,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最终不一定法院就会调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
      如今,盗窃罪的发生率正在节节攀升,为了依法严惩盗窃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公司财产,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认定、处罚方式作了详细说明,同时,根据刑法对盗窃罪的相关说明,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刑法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下面,让我们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


·非法制造发票罪怎么量刑?
      非法制造发票罪怎么量刑? 一、非法制造发票罪怎么量刑? l、自然人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非法制造、出售非...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航空器,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重要物资和旅客的运输。它在使用中能否正常进行,直接关系到所载乘客和物资能否安全达到目的地的问题。航空器在运行中一旦失去控制,就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