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三、申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目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自的不足: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比较繁琐的仲裁诉讼手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力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2)按照劳动监察程序举报投诉,可以免去出庭应诉之累,成本低,但是由于劳动监察处理该类案件时缺乏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持,劳动保障监察处理难、执行难现象十分突出。
  上文简单介绍了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劳动争议的解决有其固定的程序,先调解,再仲裁,再调解,再诉讼,只要其中有一步解决了纠纷那么下面的程序都不用进行下去了。当然想要解决劳动争议还需要注意好时间问题,劳动争议并不是只要发生任何时间都可以解决的,它有其规定的时间,想要解决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申请才行。
  
  
  


·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
      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工伤。如果办公室是职工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摔倒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摔倒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以及人民非常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基础工程的质量问题,那么一般情况下在工程竣工之后都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因此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基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


·员工福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福利属于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当中的一部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都是应该保障各个员工的福利待遇的。此时,可能会就员工福利问题签订一份合同,那么这个员工福利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员工福利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什么虽说随着工程技术的进步砖砌体建筑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工程建设中还有有很多都会涉及到砖砌体,而且砖砌体的工程建筑是有许多要求的,其中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是需要得到我们重视的,不管是施工方还是检验放都需要对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那具体来说砌体工程...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 建设方拿到工程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收到招标书后,有意向的施工方应该对招标信息全面了解,然后组织编写投标文件,并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将文件送达到建设方手中。为了确保投标顺利,必须要做到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施工的投标文件包括哪些?现在我们...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创伤二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创伤二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工伤补偿及误工费补偿等,具体补偿金额需要依据工伤鉴定结果来判定,那么临沂市工伤认定需要那些资料呢?一般需要工伤认定申请书、身份证、医疗证明及劳工合同等。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


·2023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一、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十级一共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治疗的费用和工资等情况来进行确定,以下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个月的本人工资 ...


·工伤认定年龄界限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经诊断患上了职业病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争取工伤赔偿,但在有些单位中,聘用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工作,如果这种类型的职工遇到了工伤事故,是否与正常情况一样处理,工伤认定年龄界限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一、职工退休年龄规定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